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群众的利益诉求多样化、复杂化趋向明显,平武法院结合地方实际,不断创新方式,积极能动司法,采取三项措施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着力解决了影响平武和谐稳定的一大批根本性问题,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的高度赞誉。
一是做好诉前预防,力争减少案件发生。灾后,平武发生的群体性纠纷呈上升趋势。该院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坚持能动司法,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统计分析、大要案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案件审理协调等工作制度,加强上下联动、内外协调和预警预案工作,将大量矛盾纠纷和谐解决在农村、化解在基层。三年多来,法院共向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27份,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难题41个,消除纠纷隐患276起。同时,该院把“法官五进”活动作为化解纠纷的有效载体,法官们深入到农村、企业、社区、学校、机关,及时把可能激化的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三年多来,共开展巡回审判876次,妥善化解了涉“死亡赔偿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房重建”、“农民工工资”等378起群体性纠纷案件。
二是强化诉中调解,力促案结事了人和。该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积极构建“全面、全程、全员”的调解工作体系,建立“多方位、多渠道、多领域”的诉调对接机制,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稳妥化解各类纠纷。目前,法院机关和4个人民法庭均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共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25人。2011年至今,共化解和分流案件618余件。今年1- 4月,该院进入诉前调解的案件数量达到25件,立案调解22件,案外履行金额18余万元,有给付义务的8件,当庭履行的11件,履行金额963万元;诉前保全28件,保全金额达110余万元。
三是抓好涉诉信访,着力清理执行积案。该院把做好信访和执行工作作为化解诉后矛盾纠纷的重点来抓。积极推进裁判文书增加附页、直接送达和判后答疑工作,做到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畅通信访渠道,完善院长接待日,将院长的电子信箱向社会公布,做到每信必看必处。建立判后纪检部门电话回访、院庭长约访、院长包案下访、重点信访公开听证等制度;专门设立信访接待室,实行“阳光执行”,做到执行“四公开”,将执行局人员电话向社会公布,在乡村和社区建立执行联络员;加大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力度,定期组织执行会战,采取指定执行、交叉执行等方式,案件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不断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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