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法院审判工作,游仙区人民法院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贴进群众的优势,采取多项措施,强化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严格选任,壮大队伍。游仙法院处于绵阳城区,案多人少,根据辖区地域、人口、案件情况,通过公告、自荐、推荐、审定、考核等程序,综合考虑他们的职业、年龄、品行、法律素养等因素,提请区人大任命人民陪审员,提高了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二是注重协调,理顺关系。人民陪审员作为非专职的审判人员,其参与案件的审理必然受到一定的限制。针对这种情况,该院强调“注重协调”,既要协调好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关系,又要协调好人民陪审员与所在单位的关系。具体来说,在确定开庭日期后,由院相关部门积极和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积极沟通,协调好参审工作和人民陪审员本职工作,确保无后顾之忧。
三是开展培训,提高技能。开展多种形式、具有针对性的培训辅导,采取集中指导、分类个别指导、实践指导、结对指导等多种指导方式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专项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商事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证据规则、法律适用、办案技能、职业道德和审判纪律等,并通过庭审观摩、经验交流、典型商事案例讲解等活动,引导和帮助陪审员提高陪审技能。
四是强化职能,化解纠纷。发挥陪审员的不同专业优势,邀请具有相关或近似专业背景的陪审员介入诉讼调解、参与案件审理。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矛盾纠纷,则联合陪审员协调各方当事人、当事人所在村(居)委会和人民调解组织及时促成当事人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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