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高度出发,创新工作机制,拓展调解领域,取得了好的效果。2009年,江油法院一审民事案件调撤率为85.48%,2010年达到了87.24%,比全省法院平均调撤率71.16%高出了16.08个百分点,连续两年名列四川省前茅。全市8个基层法庭,有5个法庭调撤率在80%以上,其中3个法院超过了90%。调解已成为江油法院的一个工作亮点,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当前既是经济社会发展黄金机遇期,又是社会矛盾高发期。近年来,江油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数量迅猛增长,审判工作压力空前增大。案件发还改判率高、涉诉信访率居高不下,成为了影响司法形象的一道“疤痕”,严重制约了江油法院实现科学发展,争创一流业绩的进程。
2007年江油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组成后,如何在有限的司法资源下快速有效地解决这一矛盾,成为摆在党组面前的一道难题。这道难题不仅关乎江油法院如何摆脱困局,而且关乎当地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为解决好这一难题,他们开始了积极探索。
江油法院党组在经过一系列深入调研之后认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江油法院必须进一步深刻认识司法调解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这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的最有效措施。江油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欧振金明确提出:“调解率和涉诉信访率的高低是衡量一个法院工作成绩优劣的标尺”,江油法院必须牢固树立“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理念,努力提案调解结案率。为深入推进此项工作,江油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欧振金亲自主持召开了民事调解研讨会;同时还制定了《关于党组成员联系基层法庭绩效考核挂钩意见》,要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各基层法庭调研、督导,推动调解工作深入开展。
2008年8月,在欧振金院长的主持下,江油法院党组经过反复调查研究后制定了《关于加强调解、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江油法院逐步建立诉前劝导机制,使案件在立案阶段分流一批;建立庭前调解机制,使案件在审前准备阶段终结一批;建立以解决诉争为主导的庭审机制,使案件在庭审阶段化解一批。经过三年的实践,诉前调解具备诉讼周期短,经济、快捷等优势受到当事人的普遍欢迎。截止到目前,江油法院设立了诉前调解中心,2009年江油法院在诉前解决纠纷10000余起,占所有民事纠纷的三分之一,诉前调解成功率达到了96%以上,使一大批矛盾在第一时间得到了化解,避免了矛盾的激化和升级。
江油法院党组认识到,调解机制运行成效关键取决法官个人的主观能动性。为此,他们在积极从理念、方法和程序化管理模式等方面对调解工作进行探索和完善,努力构建全程全方位调解机制基础上,努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在强化调解意识、增强调解能力、提高调解效能上做文章。自2008年以来,连续三年在江油法院选树“调解先进个人”,进行大力表彰和宣传,用身边的榜样教育、引领干警;组织多名历年来调解工作卓有成效的法官进行巡回演讲和利用“法官讲坛”开展理论研讨,介绍他们调解工作心得体会,带动江油法官共同进步。此外,在年终考核中,把调解率作为考评法官办案质量和工作能力的重要标准之一,纳入对法官的绩效评估体系。在激励机制的推动下,江油法院形成了“人人愿调解,个个努力学习调解,全员开展调解”的良好氛围。
在当前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复杂化,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大多争议大、涉及面广,单靠法院一家去做工作,效果并不理想。为此,江油法院积极探索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相互协调和配合多元化调解机制,以前法院唱“独角戏”的调解而今变成了全社会参与调解的“大合唱”。
江油法院遇有重大事件、重点案件主动向党组汇报,积极争得党组的支持,由党组牵头,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全方位、多渠道化解纠纷。
欧振金院长在一次接访中了解到因某建筑工地拖欠工程款导致50多名农民工拿不到打工钱,但因工地已经解散,债权债务承接不明确,导致无法进入执行程序。“寻求有关方面支持,多渠道解决问题。”按照欧院长指示,江油法院派一名副院长牵头,在有关部门的配合协调下,52万元的拖欠工程款终于全数发放到了农民工的手中。
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调解。江油法院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参加听证会,人民陪审员、律师和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士参与调解,调解了大批案件。
2003年3月,江油市中坝镇新场村一组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经该村委会同意,将其自有集体土地8.53亩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租赁给谭顺洪使用,租期13年,每年租金固定为43000元,同时还约定谭顺洪可部分转租,但不得整体转租。同年5月,谭顺洪即将该土地2580平方米转租给第三人——四川豪运立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2005年3月,该公司又将其所租土地再次转租给第三人——江油市红太阳幼儿园进行办学至今。2009年因谭顺洪拒绝支付所租赁建筑物的房屋维修费和存在再次转租行为,引起了新场村一组村民的极大不满,强烈要求解除原《租赁合同》、收回租赁土地,故新场村一组于2010年3月向江油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前,因被告谭顺洪与原告村组代表发生争执,进而村民找到红太阳幼儿园要求收回土地,双方再次发生新的纠纷。虽经相关部门安抚和解释,仍无法平息矛盾的进一步升级。
江油法院民二庭受理此案后,针对案件的特殊性,法院分管副院长王昭伟、民二庭庭长赵从亮及案件承办法官姚立冬首先从做好解释工作入手,平息事态进一步的激化,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审理程序进行,同时也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及时向上级机关、领导汇报工作情况,甚至连节假日、双休日等时间都要向当事人进行解释,有时为了组织协调,法官顾不上吃饭和休息,经常一坐下来就是四五个小时的长谈,但为了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江油法官无半句怨言,有时还得对当事人及不明真相的群众提出的问题作耐心的解答,让他们满意而归。
在案件审理中,江油法官审势度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向院长欧振金做出汇报,欧振金还亲自主持召集院其他领导和审委会委员,研究处理意见,同时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便于作出掌控和相应的处置措施,还会同教育、经商、药监局等部门作各方当事人的工作,防止事态的扩大。考虑到幼儿园已进入学校报名办学期,而合法的教学秩序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但针对目前的教学环境,已不适宜幼儿园就地继续办学,故法院多次建议其另行选址。2010年2月18日中午11:30分左右,红太阳幼儿园仍坚持就地报名开课,与当地村民又发生纠纷,致使本已平息的矛盾又再次升级,如处理不当,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副院长王昭伟随即带领法官赵从亮、姚立冬一道赶赴现场,并会同公安、镇政府、教育体育局及社区等部门再次主持多方协调,通过反复做解释工作,达成了幼儿园暂缓开课的初步意见,矛盾又再次得到了平息,这时已是下午4点钟了,法官们才坐下来吃午饭。
此后,通过法官们的不懈努力,反复征询多方当事人的意见,并最终形成了调解意见,均同意解除原各方租赁合同,原告给予适当补偿,收回原租赁土地,红太阳幼儿园就地办学至2010年8月底后撤除,江油法院同时免收案件诉讼费。送达调解书后,江油法官终于露出了笑容。长达一年的讼争也终于尘埃落地,案结事了。
江油法院在调解方式上,不要求千篇一律,要求各基层法庭根据各自的地域特点,乡土民情、文化背景,本着有利于方便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有利于创造温馨气氛、有利于化解矛盾的原则,积极探索,大胆实践。
江油法院在调解工作中开展了“到当事人家中看一看”活动,要求办案人员详细了解双方矛盾的起因、根源,以寻求调解的最佳切入点和突破口。实践中他们摸索总结出“亲情融入法”、“冷处理法”、“背靠背法”、“角色互换法”等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巧打“情”、“理”、“法”的组合拳,提高调解成功率。2009年该院民事调解率达到了93.86%,审判工作呈现“息讼服判增多、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增多、执行工作压力减少、当事人的来访和申诉减少”的良好局面。
江油法院坚持“领导带头,每案必调,全员调解”,院长欧振金亲自主持、参与重大案件的调解工作。案件承办庭的庭长、副庭长则全程参与调解,直接指导办案人的调解工作,研究调解工作方案。主办法官则利用好每一次与当事人接触的机会,了解当事人真实诉求,有针对性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真正形成了全员调解的工作局面。通过有效的调解工作,江油法院的民事案件调撤率呈逐年上升趋势,2008年民事案件调解率为88.41%,2009年为89.42%,2010年达到了92.34%。
2008年2月22日下午,江油市纪念碑附近的福乐多超市大门紧闭,不少超市员工和供应商聚集在超市门前议论纷纷,有的还捶胸顿足。起因是福乐多超市从22日上午起就关门停业,而欠下众多员工两个月工资及供应商大量货款的超市老板己不知去向。
据江油市商务局工作人员介绍,福乐多超市在江油市经营有1年半的时间,老板来自浙江,姓吴,四十多岁。什么原因导致老板一走了之?据分析,主要是福乐多长期处于亏损,加之江油近来超市竞争激烈,最终导致倒闭。事后,江油市相关部门就此事己展开了调查。江油市法院己提前介入,对福乐多超市进行了债务保全。23日,江油市商务局、江油市供应商协会、江油市司法局中坝法律事务所己联合发布了“告各位债权人书”,并张贴在超市门前,要求享有福乐多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到中坝法律事务所登记债权,以便清理商品归属权问题,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3日上午,来自成都、绵阳及江油的供销商来到江油市人民法院签定 “债权保全意议申请书”。3月1日,江油法院立案庭受理了102名原告诉福乐多商场的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截止到3月11日上午,又有23名供应商提起民事诉讼,已立案受理以福乐多商场为被告的案件125件,涉案债务金额300多万元。在已经起诉的案件中,福乐多商场另有20多家正在协商当中,有望达成和解协议。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早在2月23日,江油法院副院长刘玉峰就率执行干警前往福乐多商场法定代表人吴某的住地——浙江省台州市,对其夫妻共有财产依法进行了财产保全,冻结吴某及其妻子的银行存款46万元。后通过多次沟通,吴某表示愿意与江油法院和有关部门配合,积极清偿债务,维护社会稳定。
不久,债权人的执行标的款兑付工作顺利结束。
江油法院的“案前释明和判后答疑”、“调解八法”、“五四三”调解模式等等,也都发挥出应有的效用。
“调解是高质量的审判”。江油法院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有效地促进了司法公信度的提升。2010年江油法院上诉访案件总数比2009年同期下降了42%,重复访案件下降36%。江油法院人均结案数同比上升24.9件,发还改判率同比下降5.06个百分点;一审案件息诉服判率达到了9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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