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省、市法院提出《关于扎实推进“三项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分工方案》后,游仙区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推进“基层基础工程”,切实打牢法院科学发展的基础。
落实“两庭”建设“交钥匙”工程。12月底前,完成3个人民法庭配套设施建设任务。提升物质装备配备和安保水平。11月前,机关和人民法庭全面配齐安检门以及单警装备、防护栏等必要安保装备。充实人民法庭队伍力量。注重调研分析,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力争12月底前,实现人民法庭一名法官、一名书记员和一名司法警察(或保安)的基本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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