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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李白故里的和谐发展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1-07-08  发稿编辑:景秀丽

       纠纷因矛盾而起,社会由和谐而安。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正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
       近年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着眼定纷止争,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处理涉诉纠纷,民事案件调撤率一直保持在85%以上。特别是江油法院承担“审前准备程序和预审法官制度”改革项目之后,顺应法官职业化建设趋势,由预审法官专司庭前调解,近60%的民事案件未经开庭审判即结案。同时,江油法院最大限度地强化调解功能,制定“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办法”,探索“行政诉讼协调机制”,建立“执行案件和解制度”,使85%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55%的行政诉讼案件,都通过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同时“执行难”得到缓解,涉诉信访压力也逐渐减小。
       江油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开展组织法官“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以审判职能为后盾,加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的对接,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和谐的责任。 
       ——法“润”乡村。江油法院针对家庭矛盾、赡养抚养、邻里纠纷多发生在农村的实际,充分发挥基层法官身处农村一线、了解民情的优势,深入开展案件庭审、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三下乡”活动,经常选择典型案件到田间地头开庭审理,到农贸市场宣讲法律,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律知识传播到群众中去,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他们的守法意识。在此基础上,江油法院依托人民法庭,在全市建立起“指导人民调解办公室”,选派法官担任各镇调解指导员。这些法官“有案就在法庭办,无案就到乡村转”,人手一册民情日记,人手一本调解手册,通过深入了解社情民意,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定期培训人民调解员,协调基层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共同解决纠纷,确保第一时间平息矛盾。同时,设立“流动法庭”、“假日法庭”,强化远程立案、巡回审理、就地开庭等便民措施,牢牢把握化解纠纷的主动权。 
       ——法“安”社区。江油法院分别从刑事、民事、行政各审判部门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司法形象好的法官,担任“社区服务”法官。这些法官根据院里制定的每周值班制度,定期到居委会走访,每周都在便民联系点“亮相”,与社区居民促膝交流,谈法律知识,话家长里短。社区联系法官以引领和谐社会风尚为己任,从丰富的司法实践中选择案例故事和法律常识,印制成“明白纸”,在社区公告栏中张贴,倡导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的家庭美德和人际关系,弘扬互谅互让、扶危济困的社会公德和风俗。
       ——法“助”企业。社会和谐靠经济发展。江油法院不断把纠纷化解的网络向全市企业延伸。江油法院的法官走进企业,组织法律培训,帮助完善管理,提供法律咨询,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利用这个平台,各企业交流维权信息,各职能部门共同化解涉企业纠纷,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为企业营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据统计,今年以来,江油法院先后走访企业200多家,召开厂长经理座谈会17场次,帮助企业审查经济合同870份,完善规章制度33项,提高了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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