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执法理念,进一步提高未成年犯罪人员的法制观念,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率,避免再次犯罪的发生,6月2日,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与涪城区法院联合开展了一次未成年人犯罪帮教活动。
活动会上,涪城区法院首先对谢某等7名未成年被告人涉嫌抢劫、抢夺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除被告人谢某因犯抢劫罪、抢夺罪,数罪并罚被判处2年8个月有期徒刑外,其余6名被告人均因犯抢劫罪或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
宣判后,涪城区法院承办法官向7名未成年被告人及其父母宣传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说明了各被告人被判刑的理由,强调了缓刑考验期间需要遵守的规定及父母的监管义务。涪城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对该案判决给予了肯定,并向在座父母详细剖析了该案中7名未成年人犯罪的起因、动机及思想根源,指出了其所犯罪行的危害性,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务必承担起正确引导、教育孩子的义务,同时也鼓励该7名未成年人不要灰心,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走上正确的道路,做对社会有用的人。
最后,承办法官征求了7名未成年被告人及其父母对法院判决的意见及看法,7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伏法,要积极接受社区矫正,吸取教训,痛改前非,做一名合格的社会公民。未成年犯的父母们表示对法院判决没有意见,感谢司法机关对子女们的从宽处理,通过这次帮教活动,也深刻认识到了以前对孩子们的关心不够,没有正确教育、引导孩子,回去后要好好反省,同时也会对孩子们在缓刑期间的活动进行严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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