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上午,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板房审判庭中一名头发花白的妇女热泪盈眶,清点完法官为她追回的血汗钱,她激动地说“多亏法院帮我追回了被骗的农房重建款,法院救了我的命!谢谢了!”同时将一面锦旗交到法官手里表示感谢。与她类似的还有几位面貌朴实的农民,他们也纷纷将表示谢意的锦旗激动地送到法官手中。原来他们都是北川法院审理的丁某某等人诈骗一案的被害人,今天是应法院通知来这里参加该案的赃款返还大会的。
2010年5月6日到同年6月10日短短的36天,被告人丁某某等人多次流窜于平武县古城镇、南坝镇、响岩镇、豆叩镇,北川羌族自治县桂溪乡、陈家坝乡、安昌镇等地,以丢包诈骗的方式骗取当地灾民的农房重建款等财物达19万元,该案受害灾民遍布2个县7个乡镇,人数众多。丁某某等人的诈骗行为不但给被害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更使他们在精神上大受打击,还阻碍了灾后重建的有序进行,影响极其恶劣,引起了极大的民愤,受害群众强烈要求被告人丁某某等人返还被骗的血汗钱。为挽回受害灾民的财产损失,切实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北川法院党组对此案高度重视,在该案受理后即迅速着手部署赃款的追缴方案。由于该案尚有涉案犯罪嫌疑人在逃,二被告人又已将诈骗得来的赃款挥霍一空,给追缴工作带来很大难度。按照院党组确定的追缴方案,合议庭成员以及承办法官多次从情理和法理双管齐下做被告人及家属的思想工作,促使家属主动退回赃款。经过一个多月的耐心细致工作,终于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全部挽回。
退赃大会上,各被害人谈及自己的被骗经过以及对法官的感激之情时,不禁潸然泪下,场面温馨感人。法官还围绕案情,有针对性地就如何甄别诈骗分子惯用的伎俩,防范和维护自身权益对各被害人进行了法律宣传。各被害人纷纷表态以后一定不贪便宜,小心陷阱,表示他们从这别开生面的“法制课”上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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