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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不成重伤前妻砸死前岳母 吸毒生幻觉刺死一人伤两人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0-11-23  发稿编辑:景秀丽

       11月19日上午,震惊绵阳市梓潼的复婚不成重伤前妻砸死岳母的赵仕华案、张斌吸毒后产生幻想症状拔刀乱刺致一死两伤的惨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两名故意杀人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将赵仕华、张斌犯押赴刑场,执行了死刑。

       复婚不成重伤前妻砸死前岳母
       11月19日上午10时,在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亲情会见室”里,赵仕华对前来见自己最后一面的七旬母亲磕了三个头,并说:“妈,儿子不孝,对不起您,没能给你老人家养老送终!今天最后看见您老人家身体还不错,儿子也就放心了,希望您多保重身体。……”。
       今年41岁的赵仕华,家住梓潼县双峰乡河口村2社。法院经复核确认,被告人赵仕华与前妻李某(被害人,时年30岁)协议离婚后,多次纠缠李某要求复婚。2008年7月24日20时许,赵仕华再次到李某父母家要求复婚并拿出为李某买的药叫她服用,遭李某拒绝。赵仕华拿起桌上的菜刀,把药拍烂,将菜刀砍在饭桌上。李某之母王某某(被害人,殁年60岁)劝赵不要行凶,赵仕华强行把李某往房间拉,王某某呼喊并抱住赵仕华的腿,李某的父亲见状走到院子后门外欲打电话报警。赵仕华见状挣脱王某某,跑到梨树下拿起一把锄头朝前岳父走去,李某追上劝阻。赵仕华举起锄头就打向李敏头部,李倒地重伤,随后赵仕华又用锄头朝王玉容头部砸去,致其倒地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赵仕华因要求复婚遭拒,持械行凶,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核准四川省最高人民法院(2009)川刑终字第196号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赵仕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吸毒生幻觉刺死一人伤两人
       11月19日上午10时40分,在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亲情会见室”里,张斌与前来见自己最后一面的母亲和妹妹抱头哭泣,并恳请母亲将自己的骨灰放在寺庙里“超度”,以免得再有怨气。
       今年32岁的张斌,家住三台县北坝镇北泉路吉祥院。法院经复核确认,2007年9月12日晚,张斌与朋友杜某(被害人,男,时年20岁)、女友李某(被害人,女,殃年18岁)等人在三台县潼川镇唐某某家吸食毒品。次日中午,张斌与杜某又到唐某某家吸毒后,认为唐家儿子唐某(被害人,男,时年24岁)要打他,即持随身携带的刀子捅刺唐某数刀,致其轻伤。随后,张斌与杜某回到三台城里一家宾馆的311房间,杜某在房内卫生生间时,张斌怀疑杜某要帮唐家儿子报复自己,持刀冲入卫生间捅刺杜某。同在房间的张斌的女友李某发现后惊叫,张斌怕他人听见,持刀捅刺李某致其心脏破裂死亡。张斌发现杜某还在呻吟,又向杜某背部等处猛刺数刀,致杜某重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斌吸食毒品后持刀行凶,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核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川刑终字第284号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张斌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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