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不会掉馅饼,可却有人以为会掉汽车,结果,被专业偷车贼当枪使不说,还被判刑10年,并处罚金3万元。9月11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奇的偷车案。
今年30岁的周茗家住江油城区,平时开一辆二手面包车拉客。江油加大对城区野的的打击力度后,周茗便想弄一辆海马汽车在绵江公路九岭至龙门段拉客。原来,江油的公交车只开到九岭,绵阳的公交车只开到龙门,两地之间出现了几公里的“无车段”。因此,周茗来到绵阳一旧车市场。看了一会儿,倒是有几辆海马车很满意,但要价太高,所以周茗犹豫着。
“师傅想买海马车?”一个中年人打招呼,见周茗点头,那人又说,“我有一辆,低价处理给你。”周茗问多少钱?那人说:“你说多少就多少。”还有这等好事?周茗半信半疑:“性能有没有保障。”那人说:“新买的,绝对有保障!”
周茗提出先看看车再说,那人就上了周茗的面包车带路。一闲聊,原来那人叫陈隆(另案处理),家住绵阳城郊。拐了几条偏僻公路后,两人来到一个农家院落。院子里果然停着一辆九成新的海马323汽车。周茗详细看了看,很满意,又问价格。陈隆说:“你说个数我听听。”周茗便以开玩笑的口吻说:“一万。”陈隆摇摇头:“多了。”周茗吃了一惊:“那,你要多少?”陈隆说:“一分钱不要,送给你!”
“什么!”周茗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陈隆说:“不过,我有一条件,你帮我弄一辆比亚迪。”搞半天,原来是换车!“我哪有比亚迪跟你换!”周茗说。
“要不这样,只要你帮我弄到比亚迪的钥匙,这车就归你。”陈隆做出让步。周茗眼睛一亮,他的脑海里开过一辆价值69780元比亚迪F3轿车,那是熟人何某的。“行,就就么办!”
今年5月20日,周茗打电话叫陈隆到江油来。之后,周茗给何某打电话,说想借她的比亚迪F3轿车去接一个同学,他的面包车出了故障正在修。何某跟周茗很熟,二话没说,就把车子借给他。周茗把轿车开给陈隆过目,陈隆很满意。之后,周茗去偷配了车钥匙。他把钥匙交给陈隆时,陈隆说:“我对江油不熟,你最好配合一下。”周茗答应,之后开上比亚迪,把车子还给何某,停在何某所住的小区。
傍晚,陈隆坐周茗的面包车来到该小区。陈隆轻而易举打开比亚迪F3轿车,之后把它开出小区。周茗开面包车跟上。
上了绵江公路后,陈隆加快车速,很快把周茗甩掉。待周茗赶到陈隆所住的农家小院时,哪里还有陈隆和海马车的影子?原来陈隆只是这里的租房者,他已于今天退房。“那辆海马车呢?”周茗惊问。房东说:“几天前就卖了。”周茗此时方知上了当。
何某丢车后,首先想到周茗:他上午借车,傍晚车就丢,况且门卫说周茗和一个陌生男子曾到小区来过。何某报案后,警方很快将周茗抓获,周茗直供不讳。不久,陈隆也被攀枝花警方挡获。此时,他已把比亚迪F3轿车的车牌换下。
9月11日,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秘密窃取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其辩护人称周茗系偶犯、初犯,且本案未造成经济损失的辩护意见与查明事实相符,予以采纳。周茗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4条、第53条之规定,判决周茗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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