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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代交电费从中牟取暴利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0-06-25  发稿编辑:景秀丽
    高新区一房东利用为租房者交电费之际,从中牟取暴利,仅从租门面的租住户一家人中,一月就至少每月获得八百元的收入,几个月下来后,这家门面租赁户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终于拔打“110”报警,巡特警六大队民警接警后处理这事件。
    来自黑龙江省的姚某带着自己一家人自去年六月份从老家来到绵阳,在高新区一市场内租了一门面做面食生意,当时房价以九千一年谈妥,双方说好电费由房东代交,几个月下来后,姚某发现自己的水电费每个月都是两千左右,感觉到自己所用的水电费远远没有这个数,按他的计算,自己每月所用的电虽然比较多,但电费最多一千元,这样来说,每个月房东至少多收了八百元钱,一年下来自己仅仅在电费上就被房东多收了一万元左右,这样长期下去,生意实在不好做,于是他就找房东要看每月水电费的发票,然而房东总是拒绝出示票据,双方因此发生了矛盾,姚某提出自己以后去交房东的电费,并把整幢楼的电费由他一去交,仍然遭到房东的拒绝,双方在争执不下的情况下,姚某只好拔打了“110”报警,巡特警六大队民警近接警后对该事件进行了处理。巡特警了解到情况后,对纠纷双方提出了两条建议:一,每月房东去交电费时与姚某一起去交电费;二,姚某自己安一个分表。然而两条建议均遭到房东的拒绝,最后房东的女儿说:“说明白了,我们就是要赚他的电费。”
    据风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敬红介绍:房东在代交电费时从中牟取暴利,这种行为应该分两种情况来分析,一种情况是在姚某刚刚租房的几个月时间里,姚某不知道自己的电费有这么高的情况,房东的行为可以按盗窃来处理。第二种情况是后来姚某知道了事情的内幕,房东的行为可以按诈骗来处理。但由于姚某做生意已投资了一万多元钱,自己还没找到合适的门面,他还打算继续做生意,不愿意因此事与房东产生更大的矛盾,要求巡特警不对房东追究法律责任,于是巡特警对房东进行警告,后又根据公安部“大调解”的原则对此事进行了调解,由姚某自己安一电表,双方重新签定合同,电费价格在合同里写明电费的价格,每月所用电费姚某都能做到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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