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绵阳市中级人民就艾滋病男子洛比拉在三台县犯下入室抢劫、强奸、杀人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洛比拉犯入室抢劫强奸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赔偿诉讼原告人肖某各种损失3.6万余元。
当天上午,在三台县人民法院法庭里,被告人洛比拉被押解到庭,接受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宣判。法院查明,2009年5月23日凌晨4时许,洛比拉窜至三台县城百货公司宿舍楼的四楼,撬开防护栏,进入住户陈某(男,本案受害人,殁年61岁)、肖某夫妇家行窃时,被陈某发现。洛比拉用随身携带的金属扳手猛击陈某头部,致其昏倒。随后,洛比拉手持菜刀窜至另一卧室,持刀相威胁,不顾肖某的哀求“我都这么大年龄了。”将肖某强奸,并抢劫人民币900余元和价值近4000元的耳环、戒指、手镯等物后逃离。当天早晨5时,陈某的邻居听到肖某的呼救后,向三台县公安局报警。陈某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陈某系颅脑损伤死亡。
记者眼前的洛比拉黑瘦较高,看上去约50岁,实际年龄是40岁。在洛比拉短暂而罪恶的一生中,他在老家四川昭觉县庆恒乡生养了三个孩子,前些年染上毒瘾,并携带上艾滋病毒。2000年9月,因犯抢劫罪被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半。他刑满释放后,因涉嫌盗窃,于今年4月22日,被四川崇州市公安局刑拘。洛比拉说,2009年5月19日,他从四川崇州市窜至三台县,投宿在县城的一个小旅馆里。到5月22日身上快没钱了,就准备去的找一家住户偷点钱。5月22日晚,洛比拉在小旅馆附近的小餐馆喝酒吃肉后,返回小旅馆睡到5月23日凌晨3时许醒来。洛比拉从小旅馆的院子铁门翻门而出,在三台县城的的几条街上游荡。当洛比拉窜至位于上南街百货公司综合楼下时,先用扳手去撬离平台较近的那家人的防护窗,没有撬开。就顺着那家人的防护栏爬上四楼,用随身带的扳手扳断了防护栏的钢筋条,进入防护栏,推开了陈某家的玻璃窗进屋。洛比拉在陈某家行窃时,惊醒了睡在卧室里的陈某,他用扳手打死了陈某。进入另一间卧室,抢劫强奸了肖某。
2009年6月12日,洛比拉落网后被三台公安局刑事拘留。洛比拉被押解进三台县看守所前,被检测出是艾滋病毒携带者。庭审时,来自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何兰英,作为洛比拉的辩护人,提出,洛比拉在作案时可能受到毒品的控制,作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目前洛比拉家有八旬老人和年幼小孩需要照顾,请求对其从轻处罚受到洛比拉强奸过的肖某,随后到有关防疫部门体检,未被检测出携带艾滋病毒。但这给肖某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不仅饱受丈夫惨死的痛苦,还承受着身体可能出现病变的折磨,她目前在进一步的观察之中。
法院认为,被告人洛比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室盗窃转化为抢劫杀人强奸的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且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遂作出前述判决。(田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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