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午11时许,锣鼓声声,一行人拿着锦旗向县委走来,引得行人驻足观看,纷纷打听事情原委。原来是在我县经商的广安市广安区观阁镇村民郑昌平,特意来此感谢盐亭法院法官在审理其涉及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秉持“公正司法、执法为民”依法保护了他合法权利。
郑昌平讲到,2007年因将自有私家车借与朋友驾驶,发生了致朋友和乘车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被死者继承人起诉要求承担赔偿责任。自己感觉很冤枉也想不明白,尤其接到开庭通知后,怕自己一个外地人在诉讼中“吃亏”,为此多方询问案子情况,并多次找到该案承办法官试图采用“请吃饭”、“送红包”等方式和法官套近乎。承办法官对郑昌平的“请吃”、“送礼”均坚决予以回绝,并明确告诉他:法院将会依法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案件将会依据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判决,要他积极准备证据材料和应诉,而不是拉关系。法院最终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法判决其不承担赔偿责任。(苏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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