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县物价局为优化春节节日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诚信、和谐的价格氛围,使广大群众能过上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绵阳市物价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该县实际,将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有关事项发出通告。
通告要求:县内涉及群众生活的商品及服务的生产、销售、经营者,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诚信、守法经营。严禁串通涨价、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违者一经查实,将依法处理;广大消费者要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抵制价格违法行为,对价格违法者要向价格主管部门如实举报;并在通告中公示价格举报电话:12358和6565499,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