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上午,富乐实验中学法治副校长、富乐派出所段绍红警官到富乐中学进行法治知识专题宣讲,全体师生参加此次活动。
段绍红警官讲到: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问题,需要我们做出判断并落实到行为上。大多数都是在道德层面就可以处理好了。如果个别人行为超出了道德与规范的界限就有可能触碰到法律的禁区。道德是公序良俗、社会规范,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或是行为的红线。但道德与法律的界限可能就是一念之差。比如两个在争论问题的同学如果发生到争吵,在旁人的劝导下各自认识到自身的问题而言归于好,此事就正常得到处理。如果一方或双方由争吵上升到行为冲突造成了人身伤害就突破了道德的底线而触碰了法律。
简单的讲,道德就是自觉、自我约束,或者他人言语对自己的约束,而法律就是行为的后果,违法就是造成了他人财物损毁和人身伤害。
段警官指出,作为一个有知识和修养的人,自律和他人语言的告诫足以让我们明辨是非而知进退取舍。而一个修养不足、自控力不强的人,会将平常的事扩大化,上升为行为的冲突,而造成法律的后果。社会的文明程度就是德与法的比重,社会文明程度越高人们就更多会遵从于道德对行为的自觉约束。而法的实施无论是制定者和被制裁者都是不想要的结果。最后,段警官还列举了工作中遇到的个别学生所遭遇的侵害案例与应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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