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促进贫困人口县域内就医。
2016年争取中央健康扶贫基础建设资金4822万元,包括北川县中羌医院住院大楼建设项目、北川妇保院业务楼建设项目、三台广利乡等17个乡镇卫生院新建和改建项目,全面开展乡村卫生机构达标建设。
针对县域内发病率排名前十位、近3年县外转诊率排名前五位疾病病种,加大对县级医疗机构相应科室的临床学科、专科建设支持力度,通过市级医院对口帮扶、专家驻点指导、远程会诊系统技术支持,不断提升县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极大地增强了群众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信任感,使县级医疗机构成为贫困人口医疗救治保障的坚实防线。
截至目前,全市县级医疗机构已建成市级重点学科、专科75个,省级重点学科、专科9个。
二是细化域外转诊制度,规范贫困人口县域外转诊。
制定《绵阳市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按规范程序转诊至市级医院并填写《贫困人口市(省)级医院就医备案登记表》报县级卫生计生局登记备案同意和急诊、危重病症直接到市级医院就诊的,均可享受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医优惠政策;对经上级医院诊断明确、治疗后病情稳定、进入恢复期或符合相关转诊条件的贫困患者,下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康复、护理支持与管理。
三是成立扶贫医疗专家组,把好贫困人口就医技术关。
结合我市贫困人口患病病种实际,从市级医院抽调相关专业专家,成立绵阳市卫生计生扶贫市级医疗专家组,通过教学查房、疑难讨论、指导手术等方式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能力和水平。
对拟上转市级医疗机构治疗的贫困患者进行病情评估,出具是否上转的专家意见,协助相关医疗机构制定疑难重症贫困患者治疗方案,为基层医疗机构救治贫困患者提供技术支撑。
四是精准识别贫困人口,严格落实就医优惠政策。
通过进行医院HIS系统与贫困人口就医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升级,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精准识别,并实行免收一般诊疗费、免收院内会诊费、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十免四补助”政策,2016年全市共计免除相关费用1237.42万元,惠及贫困患者89.66万人次。
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制度,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不缴纳预付款和住院押金;建立“一站式”报销服务,诊疗结束后由医疗机构通过 “一站式”服务直接结算,确保贫困人口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
五是加大督导问责力度,确保扶贫政策执行到位。
通过定期组织专家开展贫困患者住院病历抽查,督促医疗机构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杜绝过度医疗;对“十免四补助”“先诊疗后结算”等医疗救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政策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处罚,切实保障各项医疗救助政策及时落地,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绵阳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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