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江油市天一公司东安乡自来水厂建设项目顺利进行,2016年6月1日,由江油市水务局总工尹兴东同志组织召开东安乡自来水厂建设项目协调会,环保、卫计、东安乡政府、天一公司相关领导及专家参加,经与会专家讨论敲定,达成如下决议:
1.施工单位进场后,水厂征地和青苗赔偿按照江油市政府出台的标准执行,具体赔偿工作由东安乡政府落实。
2.水厂建设过程中,天一公司具体负责管理、协调,水务局人饮股负责人作技术指导,东安乡派专人负责征地、青苗赔偿和施工环境维护等相关事宜。
3.东安乡政府要做好水源保护的宣传、保护工作,禁止在水库周边及库区内从事养殖、排污等破坏水源的行为。
4.为了确保源水水质达标,对红豆嘴水库的蓄水进行换水,由东安乡政府研究落实。(罗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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