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将至,游仙区地方海事处认真分析辖区汛期工作的重点和特点,有针对性的采取一系列措施,防止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是开展宣传,排查隐患。针对汛期特点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营造 “群众讲安全,从业人员重安全”的氛围。对渡口、码头、船舶防汛设施、设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排查安全隐患做到及时整改。
二是关注异常,及时提醒。随时了解和掌握辖区水域气象和水情变化情况,及时通报气象和水情变化,使船舶停泊和作业处于安全水域,确保人员和船舶汛期安全。
三是精心组织,加大督查。严格落实各项汛期安全制度,要求采砂船舶业在5月15日前停止采砂作业,并在5月30日前将船舶清理上岸或选择安全地点锚固。同时加强了对船舶及防洪设施、护船值班的检查力度,加大对“救生衣行动两个100%”的执行力度。
四是健全制度,筹备物资。建立健全汛期值班制度及应急方案,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同时在丰谷、石马、仙海以及处机关等处分别设置了应急物资储备点,购置了救生衣60件,救生圈13个,钢绳、麻绳等物质作为应急抢险使用。(文玉兴 蓝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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