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游仙区司法局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坚持服务便民化、人员配备专业化、工作管理制度化的要求,大力加强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厅建设,使法律援助工作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今年,全区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67件,提供法律援助12434人次,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1700件,挽回经济损失368万元。
统筹规划,确保服务便民化。游仙区司法局积极争取经费,投资近5万元打造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厅建设,将接待受理厅划分为接待区、谈话区、案件讨论区、办公区和档案区等功能区。接待受理厅服务设施配备齐全,设置了法律援助指示引导牌,准备了桌椅、纸张、笔墨、老花镜,方便当事人填写有关表格。设立宣传栏、电子查询显示屏,免费提供复印、电脑查询信息等服务。在接待区摆放了法律援助宣传资料与法律援助工作相关的业务书籍、申请材料目录、申请示范文本等供当事人免费取阅,设立法律援助意见簿并安排专人定期收集。摆放了冷热饮水机、拐杖、轮椅、雨伞、急救设备等便民用品,开辟了老弱病残等行动困难人群的无障碍通道, 极大地方便了前来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
提升素质,确保人员配备专业化。打造高标准高效率的便民服务示范窗口,人员选配是关键。工作人员必须沉稳干练、经验丰富、业务精通。游仙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有工作人员2人,均具有法学本科学历。窗口工作人员统一着正装上岗,桌上统一摆放工作牌,要求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做到“六心服务”,即:接待热心、询问细心、解答耐心、受理精心、承办尽心、回访诚心。窗口每天安排有律师轮流值班,开通了“5037063”法律咨询电话,为群众释疑解惑。
规范运作,确保工作管理制度化。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群众的不同需求,提供法律咨询、申请、受理等法律服务,并认真做好台账登记。进一步了规范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等工作程序,建立了资深律师信息数据库,实行资深律师“点援制”,让受援人自己选择援助律师,提高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质量。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全程督办。为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青少年等特殊群体,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办理。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推行“上门式、预约式、一站式”服务。对凡涉及农民工讨薪和工伤赔偿的案件,直接受理承办,真正做到应援尽援。(胡桂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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