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城区人社局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前提下,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强化宗旨意识,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积极为办事群众排忧解难,仲裁“四调解”受到广大办事群众的好评。
一是申诉立案登记时进行调解。当事人申请立案,发现劳资纠纷涉及金额小,当事人矛盾不尖锐,电话或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沟通,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处理好劳动纠纷。二是劳动争议立案后进行调解。劳动争议立案后,双方当事人收到仲裁书面通知后,自愿表达需要调解时,组织双方当事人依法调解,达成调解诶协议,处理好劳动争议。三是庭前调解。劳动争议开庭审理前,组织双方当事人学习法规,宣讲法律法规具体实施条文,规劝双方“以和为贵”和谐处理,达成调解协议,处理好劳动争议。四是庭审中依法多轮调解。庭审中依法审理、文明释法,讲事实、摆道理,给足时间对当事人进行一轮、二轮、甚至三四轮调解,庭审中进行多轮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处理好劳动争议。
(涪城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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