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稳定新农合筹资水平和参合群众受益率。2014年涪城区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390元,其中参合农民筹资70元/人。全区参合群众24.8151万人 ,参合率达到99.98%,其中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参合率达到100%,并通过不断优化补偿方案,提高住院补偿封顶线,扩大了参合群众受益度。截止目前,全区新农合共计补偿438213人次,其中:门诊补偿173327人次,住院补偿26310次,一般诊疗费补偿人次238576人次;补偿金额7191.31万元,其中,门诊补偿金额662.1万元,住院补偿金额6300.72万元,一般诊疗费补偿金额228.49万元。
二是优化补偿流程,实行出院即时结报。全区乡镇、社区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均设置了新农合报账窗口,公示了报账流程,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并对住院患者实行“先少量预交、后结算补差”的住院缴费方式。患者在出院时,凭出院资料、预缴费收据和新农合参合手续到报账窗口进行补偿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对参合群众住院补偿费用进行初审垫付,再向新农合服务中心申请审核后拨付,减少了参合群众等候时间,实现了出院即时结报。
三是提高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今年继续对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20种重大疾病实行专项补偿,其中住院费用实行限额内报销70%(三级)-75%(二级),超出部分由患者自付,门诊限额支付范围内费用报销70%。对贫困家庭的重大疾病住院患者经新农合报销费用后,再由民政部门按照有关政策给予医疗救助。1-11月,全区共计补偿重大慢性疾病住院患者212人,补偿260.62万元。
四是加强新农合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涪城区实行“财政管钱、新农合管账、钱账分离”的管理方式,积极探索按病种、按人头和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并每月在乡镇卫生院进行住院补偿公示,切实加强了新农合基金监管,有效控制了参合群众就医支出负担。截止目前,全区未发生新农合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事件。
(涪城区卫生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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