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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村(社区)法治建设工作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4-04-14  发稿编辑:韩春梅

 

□ 北川羌族自治县司法局   杨   玻

通过经常性的参加法治论坛会和各种法制辅导讲座,加上在工作接触中的思考,本人对“法制”与“法治”的区别、“法治”与“人治”的区别,以及社区法治创建工作有如下一些认识和思考。

“法制”与“法治”是有一定内在联系但内涵并不完全相同的两个词。“法制”与“法治”都是法律文化中的重要内容,都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法制是一种社会制度,属于法律文化中的器物层面;法治是一种社会意识,属于法律文化中的观念层面。与乡规民约、市民公约、民俗风情、伦理道德等非正式的社会规范相比,法制是一种正式的、相对稳定的、制度化的社会规范。

近年来,在北川羌族自治县的法治工作中,我们深刻理解建设法治北川与实现“十二五”发展的目标;牢牢的把握住了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建设内容与工作为载体;切实摆在加强组织领导和充分发动群众。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加快法治北川建设,县、乡党委政府及其县级各部门积极担当,义不容辞。各级各部门坚持把法治工作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全县发展大局和重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北川县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工作重点,着重在规范和监督政府权力、司法权力上下功夫;围绕破解法治建设中的难题,着重在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上下功夫;围绕维护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着重在解决事关民生的重大问题和推进事关民生的法规政策落实上下功夫;围绕法治北川长远建设,着重在巩固治理成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上下功夫;注重以法治建设的实效取信于民、惠及百姓。目前,北川羌族自治县正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的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道德素质。作为法治建设的主力军——北川县司法局积极响应,充分整合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职能,通过北川羌族自治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统一协调、统一运行、统一规范,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村级组织工作中的综合效应,全面推进最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

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使社区居民、基层群众的法律知识不断丰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社会正义感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使基层服务网络更加健全、治安秩序更加井然、社会风尚更加良好;使社区自治、村民自治体系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

“法治乡村”、“法治社区”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内容多,范围广;工作量大要求高。因此,北川县各乡镇司法所、局各股室站所将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以及法律维稳进乡村、进社区八块工作加以整合,统一到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中,将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根据近些年的工作实践,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法制宣传进村(社区)。重点是抓好村(社区)普法教育,提高居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做到“有书、有栏、有校、有课”,即设置法律图书专橱、阅读场所、法治广场,树立标准规范的法制宣传栏或是一定规模的法制学校、法制教室。通过形式多样、载体丰富的普法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基层老百姓法制宣传教育的主动性、有效性和导向性;在提升群众道德素质的同时不断提高其法律素质,实现普法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

2、法律服务进村(社区)。重点是建立健全高效、便捷的村(社区)法律便民咨询服务工作网络,开通法律咨询热线。每个村(社区)要有挂钩的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人员,签定服务协议。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一线,积极开展经常性的有偿或无偿法律咨询服务,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保障。

3、法律援助进村(社区)。把法律援助的触角延伸到村、社区,及时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体现党和政府关爱的法律服务。在每个村、社区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向社区、村的低保和特困户发放一张法律援助联系卡,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依法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4、法律文化进村(社区)。有计划地组织法律文化活动或法制文艺活动。在每个村和+社区每年可以至少组织一次以上法制宣传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文化或文艺活动,提高基层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

5、依法治理进村(社区)。重点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制定和完善村(社区)有关依法治理的实施意见,依法有序推进社区自治、村民自治体系的建设。落实村规民约、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相关监督制度,规范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使广大群众、社区居民对村、社区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进一步扩大。按照“依法建制、村(居)民自治、民主管理”的模式,制定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市民守则,实现工作有规划,落实有措施,运行有成效。

6、法律维稳进村(社区)。重点是根据相关法律,做好基层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室,充分发挥社区、村级组织调解组织的作用,积极做好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与调处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做好社区矫正、归正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健全和落实基层帮教安置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同时不断探索新时期新形势下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努力减少重新犯罪行为的发生。

当前,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工作,有利于满足群众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构建和谐社会。因此,这不仅是一项政治任务,更是一项民心工程。基层司法所、司法行政工作者应加强组织领导,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关心和支持,形成由党委政府领导挂帅,基层司法所具体牵头落实、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首先是加强机制落实。我们应该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有计划、有分工、有步骤的扎实推进。同时,对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其次是加强探索创新。法治乡村、法治社区,是新时期推进文明建设的亮点工程和基础工程。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研究、探索。我们需要认真总结以往的工作经验,并根据新的实践不断开拓创新,用新思路研究新情况,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用新措施开创新局面。更要在观念、内容、方法、机制等方面大胆创新,努力使“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我相信,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在中央启动法治中国建设的今天,我们的社区和新农村建设一定会越来越美好,我们的国家一定会越来越繁荣富强。为此,我们一定要增强信心,创新实践,为了迎接更和谐、更美好、更法治的明天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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