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是党的优秀代表人物、革命先烈、劳动模范、战斗英雄的亲属 战友 同志
他们是党的历史和共和国历史的相关者
他们是重大事件亲历者、重大工程参与者、重大成果创造者
刘少奇领导土改工作
讲述人:王双梅 中国中共文献研究会刘少奇思想生平研究分会常务副会长
1942年,刘少奇到山东敌后抗日根据地进行调查研究。他亲自深入村庄,帮助发动群众认真实行减租减息,切实改善农民生活,为根据地农民谋利益。随着抗战胜利后形势的发展,他及时体察民情,主持起草了《五四指示》,决定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改革政策。他强调,坚决支持农民解决土地问题,这是90%以上人民群众的正当要求,我们应当赞助农民的要求。
1947年春,他在率领中央工委从延安向西柏坡转移的行军途中,告诫晋西北的各级领导应关心群众生活,一切为人民着想,因为党就是为人民办事的。7至9月间,他主持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随后,他亲自参与领导了解放区大规模土改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刘少奇担任中央土改委员会主任,主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他把全国土地改革按不同地区分为三批进行,并密切关注着全国各地土地改革中出现的问题,随时做出调整和指示,使得全国3亿多农民得到约7亿亩土地和其他生活资料,占全国人口90%以上的广大农民从封建土地所有制严重压迫下被解救了出来。
《婚姻法》为妇女换了人间
讲述人:巫昌祯 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
在旧中国,妇女受旧社会压抑最深,生活在最底层,婚姻无自由而言。丈夫有休妻的权利,而妻子只能“从一而终”,妇女甚至被当做商品来买卖。纳妾、童养媳、男尊女卑、干涉寡妇婚姻自由的现象普遍存在。这些封建意识存在了几千年,根深蒂固。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广大妇女不从封建的婚姻家庭中解放出来,势必严重影响新中国的革命和建设事业。具体制定这部全国性的婚姻法,当时主要是邓颖超大姐牵头。起草小组研究了苏联等国家的一些法令及政策,还进行了实地调查,多次修改后才定稿。
1950年,新中国第一部基本法《婚姻法》颁布,规定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禁止重婚、纳妾,禁止童养媳,禁止干涉寡妇婚姻自由。可以说,废旧立新是1950年《婚姻法》的基本精神。
《婚姻法》颁布后,影响很大,可谓“换了人间”。解放初期全国的包办婚姻占到90%以上,到了50年代末,90%以上是自由半自由婚姻。妇女逐渐从封建家庭制度中走出来,在各行各业发挥重要作用。
如今,《婚姻法》几经修订,总的趋势仍然是维护男女平等和保护妇女的特殊权益。(摘自《党建》)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