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亭县法院为全力救助年仅14岁的刑事被害人马巧大力号召法院内部捐款捐物、主动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想方设法寻求社会力量给予支持,在法院领导的不断努力下,来自各方的救助得已让这个就读初中三年级的小女孩顺利完成学业。这是县法院在深入开展“警民亲”活动上又一重大举措,法院在贴民心、护民利、保民安、惠民生方面下的大力气、大功夫让使真正有困难的当事人能够及时得到救助,感受到司法温暖,真正实现了警民亲。
2011年1月22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彭天汶(马巧的爷爷)因家庭琐事与其子马吉山(马巧的父亲)发生纠纷,并用棍子将马吉山打成重伤,经救治无效后死亡。事件发生后,被告人彭天汶被依法逮捕并由盐亭县检察院公诉至盐亭法院。我院立案后,承办法官刑庭庭长杜小林了解到被告人彭天汶家境被害人的家庭非常困难,马巧的母亲多年前又离家出走,家中只剩马巧与奶奶相依为命,被害人又是未成年人,现被害人的生活和学习均出现了相当大的困难。杜庭长将所了解的情况向法院院长吴颖同志进行了汇报。
本着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吴院长立即号召全院干警主动献爱心,并主动将此事向上级进行了汇报,积极联系其他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希望能够想方设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吴颖院长、分管副院长冯健和部分知情干警率先筹集1100元的救助款;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共捐助900元救助款;高灯镇政府捐助1000元的救助资金,并同意将马巧纳入低保对象;高灯镇初中则解决马巧在校期间全部生活费用并确定一名心理辅导老师为其进行心理开导。
吴院长说,救助刑事被害人马巧是不仅是人道主义精神的体现,更是深化为民司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迫切要求,要从群众最需要的事情做起,在贴近民心、维护民利、促进民和、保障民安、改善民生上下功夫、见实效。人人争当亲民爱民模范,个个争做群众贴心人。要持续关注马巧后续生活情况,给予其更多的关心和关注,期待马巧能健康成长,用心学习,早日走出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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