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活动,被绵阳市委、市政府列为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核特色内容进行重点考核,三台县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多措并举将该项工作抓到实处。
一、搭建“三个平台”。在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活动中,该县明确“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建章立制、强化效果、突出特色”的工作思想,着重搭建好组织领导、责任落实、经费投入“三个平台”。一是搭建好组织领导平台。全县上下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落实了机构,并制定了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规范;二是搭建好责任落实平台。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联系负责制,明确了部门职责和人员分工,并且实行目标管理。各镇乡把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纳入了重点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和完善了基层群众自治“两包一挂”责任书;三是搭建好经费投入平台。为使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不水”,圆满完成目标任务,该县确保了各项人口计生经费投入。各镇乡按照“两包一挂”责任书的要求,在县拨的社会抚养费工作经费中,拨付给村(居)人均不低于1元的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经费。
二、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突出依法建章。全县各镇乡、村(居)《章程》、《民约、公约》、《协议、承诺》依据《村(居)委会组织法》的规定,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二是突出依章建制。通过基层群众自治平台,达到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承诺制度》、《公开举报制度》、《评议监督制度》、《民主决策制度》等工作制度的目的;三是突出依法治村。坚持基层群众自治合法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原则,杜绝“三个不允许”,即不允许闭门造车随意制定、不许包包政策不经讨论、不允许高压政策强行签约。做到“三不签”,即本人不在场不签、情况不清楚不签、自治有疑问不签。
三、严把“三个关口”。一是严把队伍建设关,结合该县今年换届选举工作实际,配齐配强了村(居)计生委主任,注重业务培训和思想教育工作,建立了一支能够打胜仗善做群众工作的村(居)干部队伍;二是严把民主管理关。严格遵守民主管理决策程序,村(居)计划生育工作所有重大决策、管理和服务制度,必须符合村(居)实情,必须符合民主议事制度和决策程序的规定,履约率达90%以上,真正做到“民定、民签、民管、民评”;三是严把民主监督关。实行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相关现行政策制度公开,村(居)务公开、办证办事条件和程序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实施“阳光计生行动”,力求权利和义务要对待,真正体现公平和公正,使群众自治工作贴近村情、贴近民情、贴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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