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针对社会留守儿童教育盲区的实际特点,对症下药,及时建立“留守儿童”帮教体系,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打下良好的前提。
“留守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在缺少父母关爱监护,社会的有效监护、关心和教育等情况下,“留守儿童”更多地暴露在不良社会环境中,使得原本薄弱的学校教育因为家庭教育的缺失而大打折扣,从而造成他们在社会化过程扭曲,普遍存在心理和性格方面的障碍,从而使他们学业更容易受阻,行为也更容易越轨。社会不良风气、不良网络文化等是诱发犯罪的外因,而家庭教育的严重缺失,学校教育的缺陷,则是“留守儿童”犯罪的重要内因。
为从根本上减少、杜绝“留守儿童”犯罪,江油法院组织多名多年从事少审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官,专题研究对策。大家一致认为,为有效控制和预防“留守儿童”犯罪,应实行综合治理,社会、家庭齐抓共管,把“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的监管中,使他们真正得到关心、爱护与良好的教育,才能从根本上引导其走正途。
为此,江油法院因病施治,建立了“留守儿童”帮教体系。
一是加强家庭教育的指导和沟通工作。江油法院积极协调学校和村委会举办“家长学校”,加强对家长,特别是临时监护人的培训,强化家庭教育,提高认识,增强监护能力,正确管束和引导、教育孩子。
二是注重对“留守儿童”的身心教育。要求教师在教学方面对学生必须一视同仁,对“问题留守儿童”更要关心爱护,并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及时与家长、监护人联系,促使他们自觉改正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同时,江油法院还组织法官到学校讲法制课,加强对中小学生和教师的法制培训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
三是配合公安部门大力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整顿工作,切实加强音像、出版物的经营和网吧的监管;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社区、村组、团委、妇联等的作用,形成合力,对留守儿童在生活上给予帮助,思想上给予正确引导,行为不当时给予纠正,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四是联系公安、检察、司法机关齐抓共管,形成羁押、预审、起诉、审判、辩护、管教“一条龙”工作体系。建立追踪回访考察制度,建立帮教体系,对判处刑罚的“留守儿童”采取确定专人帮教,定期考察,会同工、青、妇等单位与所在学校或村(居)委会、家庭密切配合共同帮教,并对后进“留守儿童”、轻微违法犯罪的“留守儿童”做好教育、挽救工作。
目前,江油法院正围绕这一帮教体系展开运作,确保从源头上杜绝未成年人社会犯罪。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