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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李光旭二、三事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0-05-28  发稿编辑:景秀丽

    5 月25 日 ,在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立案解调中心副主任李光旭的调解下,仅用 15 分钟,即把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1500 元调解成功,当事双方握手言欢。参加调解的法官都称李光旭是调解高手,李光旭淡淡地说:“要是没有在雁门山区长期摸爬滚打,我哪会对调解工作这么轻车熟路。”

    1. “李书记”出手不凡

    李光旭今年 40 岁。 1993 年 7 月从西南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毕业后,分配到江油市人民法院工作。报道后,李光旭问院长,哪个派出法庭条件最艰苦?院长不假思索地说:“当然是雁门法庭。”李光旭说:“那我就到雁门法庭去,从书记员做起!”院长一愣,科班出身的高材生到闭塞落后的山区去,未免太屈才。可李光旭说:“越是艰苦的地方越能锻炼人。”把背包一背,就去赶山区汽车。

    4 个钟头后,李光旭才来到雁门法庭。原来,江油处于四川盆地边缘,地形狭长,平原、丘陵、山区各占 1/3 。当时,山区各乡镇政府驻地之间勉强有机耕路相连,但村与村之间,全是羊肠小道。

    这种情形,李光旭还是头一次看到。李光旭的老家在江油市彰明镇昌明村,那里是一望无际的平原,四通八达,出行十分方便。雁门山区的艰苦,出乎他的意料。为此庭长担心他待不下去,可李光旭把行李一放,马上投入工作。

    李光旭参与调解的第一个案子,就是出行纠纷。

    唐军、唐林是雁门山区腹地一对堂兄弟,两人的住房中间有一条一米左右的通道,双方利用这条通道去屋后的小河取水和上厕所。 1993 年 5 月,唐军将其旧房拆建,把此通道占用,唐林前去阻止。唐军说:“这条通道本来就是我家的,让你免费使用这么多年已经够意思了,从今天起,我要‘回收地权’!”唐林认为他胡说八道,双方发生争吵。后来唐林告到村委会,村委会为息事宁人,做出暂时停工的处理。可唐军根本不听,照样砌墙。唐林见状,就要唐军拆墙,唐军说:“人在墙在,誓与此墙共存亡!”矛盾逐渐升级。唐林十分生气,就把唐军告到雁门法庭,要求判令唐军拆墙,否则他要向唐军报复,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

    李光旭闻言,首先劝慰唐林,稳住他的情绪,之后在唐林的带路下,来到现场察看。唐军把墙一砌,唐林出行的确很不方便。为了说服唐军,李光旭走访当地群众和村组干部,查看双方的《土地使用证》,弄清事件的来龙去脉。之后,李光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耐心细致地疏导、说服、教育,最终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使双方达成协议:由唐林出资 600 元,唐军在唐林房屋另一侧修建一条混凝土走廓及梯子通往屋后。问题迎刃而解。

    唐林很高兴,他是第一次跟法庭打交道,以为书记员就是“书记”,因此把李光旭叫“李书记”:“本来山区出行就困难,唐军把墙一砌,我出行就更不方便了,感谢‘李书记’为俺作主!”

    2. “光绪皇帝”开金口

    李光旭生在农村,长在农村,深谙农民心理,因此在调解中有的放矢,调解成功率很高。加上他为人随和,名字光旭又跟光绪同音,久而久之,便有好事者给他起了个外号“光绪皇帝”,除了调侃外,还有一层意思:他不开“金口”则已,一开“金口”,调解大多能马到成功。

    1994 年 6 月的一天,女青年王丽来到雁门法庭,要求法庭为她调解拖了 5 年之久的婚约解除纠纷案。当时担任助理审判员的李光旭接待王丽,详细询问事情的经过。原来 5 年前,当时只有 16 岁王丽由于家庭贫困,文化不多,父亲是精神病,母亲是老实人,由叔父和王氏其他长辈做主,跟本村男青年谢全订了婚。订婚后,双方既无共同语言,性格也差异很大。王丽几次表明态度,要解除婚约,但都遭到谢全的拒绝和王氏长辈的反对。谢全说:“订了婚,你就是我的婆娘!你要断绝关系,使我人财两空,我就杀了你全家!”王丽见状,只好外出打工,挣钱支持两个妹妹念书,可婚约关系一直没有解除,直拖到现在,成了她的心病。

    李光旭听完王丽的陈述后,深感责任重大。这是一起农村典型的包办婚姻,而且跟金钱有着密切的关系,加之订婚时间长,如男女双方及其家人不能正确认识,就有可能酿成悲剧或发生民转刑的恶性案件,若不采取有效措施,这起纠纷很难得到圆满解决。为此,李光旭经过认真研究分析,制定调解方案,深入调查了解,找到纠纷的根源,走访群众、村干部和当事人,收集了大量的材料。半个月后,李光旭通知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友进行调解。

    由于男方法律知识淡薄,对包办婚姻的后果缺乏认识,调解未能达成协议。后经对男方及其亲友反复多方面做工作,李光旭又单独找谢全谈话,并进行法律知识讲解,讲明包办婚姻是违法行为,又讲了包办婚姻的危害性。最后,谢全认识到“强扭的瓜不甜”,说只要王丽退还当时所付的彩礼钱,他同意解除婚约关系。

    至此,这起拖了 5 年的包办婚姻纠纷终于得到成功调解。

    3. “拼命三郎”真拼命

    李光旭所在的雁门法庭不仅远离江油城区,更远离他的老家——彰明镇昌明村。爱人在昌明村小学教书,两人两地分居。李光旭当上审判员后,更加拼命工作,有“拼命三郎”之称,经常加班加点,走村串户调解纠纷,跟爱人离多聚少。

    1997 年 7 月底,当地山民焦昌与程伦、程友两兄弟发生争水纠纷。原来,焦昌曾跟程友因土地边界问题发生过打架行为,并受到治安处罚。焦昌耿耿于怀,便挖断程家兄弟的水源。程家兄弟以眼还眼,剪断焦家从程家田地上空牵过去的电线,使焦家天天黑灯瞎火,“焦”头烂额。焦昌见状,很快在屋后堆起“街垒”,阻止程家兄弟从那儿挑粪经过。双方都扬言要打死对方。如不及时调解,矛盾随时都会激化。

    李光旭得知情况后,马上前往实地调查,了解纠纷事实。原来,该水源位于焦昌承包地中, 1989 年,程家兄弟跟焦家协商共用此水源,用以解决程伦、程友的生活用水,现因连续干旱,水源水量变小,为减少流失,程家兄弟欲将此水源浇筑成水池,但焦昌不同意,认为水源是他的,一砌成水池就成程家的了。双方发生争执,加上以前的地界纠纷“旧恨”,焦昌干脆不准程家再用此水源。村组干部虽多次调解,均未果。 8 月 1 日下午,李光旭召集三方当事人,对此纠纷进行依法调解。通过长达 5 个钟头的说服教育,三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三家合理开发共用此水源;因程伦、程友的水管线路必须从焦家的承包地中经过,给其农业带来一定的损失,由二人一次性补偿给焦昌 200 元;三家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或损害水源及管线,否则后果自负。协议达成后,三方都签了字。程家兄弟感动地说:“我们多年没有解决的事,你一来就给解决了。如果不是你来调解,我们肯定要大打一架,出人命也未可知。真感谢江油法官!”

    话犹未了,李光旭的传呼机“嘀嘀”响了。他一看,是家里打来的,因附近没有电话,他也没法回。他想到爱人近期临产,加上今天是周末,便告别众人,匆匆往回赶。 3 个钟头后,回到家里,空空如也。邻居告诉他:“你父母把你爱人送到医院去了。”

    李光旭赶到医院去一看,爱人已把女儿生下。他正要去抱女儿,爱人冷冷地说:“你那么热爱工作,还知道喜欢女儿!”李光旭连忙道歉。

    4. “和事佬”化敌为友

    1999 年 11 月,李光旭因工作出色,被提拔为雁门人民法庭副庭长。担子更重了,他也更加重视庭前调解工作。李光旭常说:“君子动口不动手,能动口调解的,决不诉诸诉讼。”为此,他被朋友戏称为“和事佬”。

上任不久,李光旭便接到一个长达 1 年多的土地边界纠纷案。这事得从两年前说起。

    那时,为修村道,村里临时征用董富、罗伟两人的土地进行施工,用于堆积用推土机推出来的多余的泥土,之后用汽车运走。这样一来,破坏了土地的原形,使地形地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致使董富、罗伟两人的土地界线无法辩清。翻看《 1984 年土地承包合同书》,上面只有面积,没边界。董富说:“我记得,边界应从这儿划起。”罗伟说:“错了,应从那儿为界。”两人争执不下。请村干部及周围的知情者到实地指证,也记忆模糊,似是而非。为此,董富、罗伟两人为边界发生多次争吵,还打了一架,结下仇怨。村干部多次劝说无效,只好请李光旭前来调解。

    李光旭到现成细看,也没找到原先边界的痕迹。经过多方调查走访,又多次耐心细致地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并综合调查笔录、证人、证言,终于找出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分歧点,很快拟好调解方案,给双方当事人讲清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晓知以理,动知以情,并把“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一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的故事讲给双方当事人听,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使他们最终尽释前嫌,本着互惠互让,重新划界,两人和好如初。

    5. “老好人”关爱老人

    在山区工作,李光旭发现,在调解案中,赡养纠纷占的比例较大。为此,他在这方面多下功夫,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

    2001 年 2 月,李光旭接到一张由他人转交过来的诉状。原来,当事人陈秀英现年 83 岁,体弱多病,生活不能自理。自从 1999 年陈秀英的两个儿子李来和李贤分家后,在赡养老人上,两兄弟一直相互推诿。李来说:“老人一般跟老幺吃,你养她吧。”李贤说:“向来皇位都传给老大,老妈该你养。”因此之故,陈秀英老人经常饱一顿饿一顿,村组干部及亲属多次调解,可兄弟俩始终未能将老人的赡养落到实处,致使老人生活无着落,有病得不到医治,处境十分艰难,便叫人写了诉状,赶场时顺便递交给雁门法庭。

    李光旭看了诉状后,马上爬山涉水来到陈秀英老人家,会同村干部及李家亲属,对其赡养问题进行现场调解,指出李来、李贤两兄弟不赡养老人的行为不仅要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更是法律所不允许的。经过耐心细致地向兄弟俩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及思想工作,兄弟俩终于认识到赡养老人是他们应尽的法定义务,并就老人的赡养问题达成协议,由村组干部监督协议的履行。

    尾声

    2009 年 5 月,李光旭调入江油市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组,并担任立案调解中心副主任。这样一来,李光旭更加如鱼得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他的工作得到了领导和上级法院的认可,曾 3 次被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满意好法官”和“优秀法官”,并荣获三等功。

    27 年的法官生涯, 李光旭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 :保持中立,以爱心、耐心、信心、诚心、公心来指导调解工作;细心调查,找准原因,坚持疏导,消除误解;区分不同个性的心理,制定相应的调解策略;抓住主要矛盾,找准关键环节,努力促进调解。

    “只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世上没有功不破的堡垒。” 李光旭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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