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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乐相狗之补充论就是限制论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0-02-28  发稿编辑:刘庆

    改革开放多年来,我们习惯于把非公有制经济看成是“公有制经济的补充”,这比起过去左的那一套口口声声要消灭它,的确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毕竟给了一席之地,使其有了存在和发展的可能。但是这种进步到底是有限的。


    从实质上讲,补充论其实还是一种限制论。所谓补充,乃是针对我们的公有制经济尚不完善、不健全而言的。因为不完善、不健全,才需要补充。有朝一日公有制经济发展了,健全了,完善了,这种补充是否需要,则人们早已打了问号,能“补”到何时,“充”到何限,怕是谁也难说清楚。这就好比一桌客人正在那里吃宴席,乌龟王八、鸡鸭鱼肉都上齐了,最后送来一碟泡菜,大家的筷子都伸过去。人人都动手拈,证明这泡菜是“必要”的,吃下去挺满意,可见又是“有益的”。但无论多么“必要”和“有益”,泡菜终归是泡菜,无法与大鱼大肉相提并论。这就是那个补充论。


    要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就必须抛弃所谓的补充论。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政治报告中,对“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崭新的界定,意味着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结构上,不再是小菜一碟,而是要正儿八经地摆上席桌了。


    江泽民同志的这个论断,同时从质和量两个方面给非公有制经济作了明确界定。就质而言,非公有制经济既然已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那就不可能姓“资”,而应当改姓“社”!就量而言,既然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那就不是可以随意变动的,可有可无的部分,只有使它的发展达到了足够的份量,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称得上完善的、健全的、成熟的市场经济。


    在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认识上,我们长期以来习惯于奉行一套“左”的理论,沿用一套“左”的标准,用抽象的“大”和“公”来判断生产资料占有方式的“先进”与“落后”、“高级”与“低级”。把生产关系由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调整到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本来就符合马克思主义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原理,却又总认为是在“倒退”,在走“回头路”,因而于心不甘,权忍一时,一旦情况好转,又急着搞“穷过渡”,以便把那个生产关系搞得更“先进”一些,更“高级”一些。几十年来,我们国家吃这样的大亏难道还少吗?


    任何一种生产关系的存在,总是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为前提。适应,便是好的,就要保护,就要巩固;不适应,无论是超前了还是滞后了,都没有存在的理由。因为只有适应,才能发展生产力;不适应,就必然阻碍甚至破坏生产力的发展。坚持生产力标准,这一点决不能含糊。


    一碟泡菜,相对于满桌的鸡鸭鱼肉而言,的确是补充,但若相对于寻常百姓的普通饭食而言,那就不是补充,而可能是一道主菜了。中国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个阶段相当长,至少需要一百年。在普通老百姓的餐桌上,泡菜也还会长期占据重要位置。我们之所以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并且赋予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地位,道理也正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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