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宜宾会网友遭侵害 绵阳公安解救受害女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8-03-05 发稿编辑:
本报讯 17岁少女小红被网友骗到宜宾,失财失身后,还被网友弄进娱乐城里做“小姐”,幸被绵阳市游仙公安分局民警及时解救,害她的网友也将受到惩罚。2月25日,小红对民警说:“网友良莠难分,以后我定会自我约束,加强防范,绝不再犯这样的错。”
小红今年17岁,平时喜欢上网聊天。前不久,在网上,她认识了网友“喜欢你”。“喜欢你”在网上妙语连珠,对小红更是极尽甜言蜜语引诱之能事,还说他要驾车到绵阳来见小红。
果然,在2月18日下午3时,小红在绵广高速路科学城入口处,见到了驾车来绵的网友“喜欢你”,车上还有两男一女。“喜欢你”叫小红上了他所驾驶的小汽车。在车上,小红感觉不妙,忙要“喜欢你”停车,她要下车回绵阳。但“喜欢你”不停车,还将小红的手机抢走,不准她与家人打电话。当晚,“喜欢你”把小红拉到了宜宾市一个小区住房里,搜走了她随身携带的证件和钱物,并强行和她发生了关系。2月19日,小红要返回绵阳,“喜欢你”却拦住小红,说 :“我驾车到绵阳接你,管你吃住,花了1000多元钱。你得把这1000多元钱给找回来才能走!”
却说小红的男友小伟在得知小红18日彻夜未归后,打她手机又联系不上,十分焦急。20日下午,张伟在网上与小红终于QQ联系上了,小红在QQ上流泪说:“我被网友骗至宜宾,身上的手机,身份证,及现金都被他搜走了,请你给我的卡上打200元钱作路费,我才能回家啊。”当晚,小伟就给小红汇去200元钱,但“喜欢你”又搜走了这笔钱。还把小红强行拖到城里的娱乐场所“做小姐”。
2月23日13时许,仍不见小红归来,小伟急忙到游仙公安分局游仙派出所报了警。警方高度重视此案,通过上网等侦察手段,确定了“喜欢你”在宜宾的暂住地。1月24日,游仙公安奔赴宜宾市,在城里的一家网吧里,将正在网上聊得欢的“喜欢你”抓获,解救出了小红。经查,“喜欢你”是个混混,无事时常上网骗那些涉世未深的小姑娘,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杨宏康 绵阳日报记者 田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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