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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8-03-03  发稿编辑:

    2月18日,市教育局通报了今年春季开学收费标准情况。从今年春季起,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教科书费。国家目前正在经济较发达的部分地区试点推行城市学校免收学杂费,我市今春暂不执行此政策,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仍执行一费制收费标准。
    据了解,今年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学校免收教科书费,只收取作业本费。具体标准为小学每生每期15元,初中每生每期20元。住校费只对住校生收取,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07年秋季开展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退费,小学每生按35元,初中每生按70元的标准退还。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继续执行一费制收费标准,小学杂费每生每期140元,课本费每生每期75元,作业本费每生每期15元,信息技术教育费每生每期30元(小学三年级以上收取),城市小学托管费每生每期70元(只对托管学生收取,由学生自愿参加),借读费一般学校每生每期500元,示范学校每生每期700元(收取借读费后,不再收取杂费)。初中杂费每生每期180元,课本费每生每期155元,作业本费每生每期20元,信息技术教育费每生每期40元,借读费一般学校每生每期1000元,示范学校每生每期1200元(收取借读费后,不再收取杂费)。住校费只对住校生收取,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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