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1-5月,全市城乡医疗救助20.82万人次,其中资助参加医疗保险186878人、住院救助16361人次、门诊救助4961人次;累计支出4738.78万元,其中资助参加医疗保险2254.7万元、住院救助2320.65万元、门诊救助163.43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为73%。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目前全市已经初步形成了以资助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基础,以定点医疗机构给予减免门诊医疗费用为辅助,以重病救助为重点,以医疗救助为补充的城乡医疗救助框架。
此外,我市对医疗救助实施“一站式”服务,救助对象在住院付费时,可由医院直接扣除医疗救助部分的费用,患者只需支付部分,从而减轻了经济压力,确保有病能及时治疗。我市还出台了《绵阳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根据《办法》,患规定病种的医疗救助对象在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或补充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后,再减去民政医疗救助等其他方式救助金额后,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的剩余医疗费用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还可享受全年累计不超过3.5万元重(特)大病医疗救助。下一步,我市还将继续加大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参保参合力度,根据相关政策进一步开展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减轻患大病困难群众生活负担,为城乡困难群众看病就医“兜底”。( 袁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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