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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全市实施医疗救助279721人次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5-11-17  发稿编辑:韩春梅

 

11月16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市继续积极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覆盖人群逐步扩大,救助模式日益多样,服务方式更加便捷。前三季度,全市城乡医疗救助累计救助279721人次,累计支出7009.69万元。其中,累计住院救助支出4506.36万元,大病救助支出681.66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传费用救助比例达到66%。

近年来,我市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构筑城乡医疗救助平台,全市城乡医疗救助能力明显增强。目前,全市已经初步形成了以资助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基础,以定点医疗机构给予减免门诊医疗费用为辅助,以重病救助为重点,以医疗救助为补充的城乡医疗救助框架,确保城乡困难群众“病有所医”。

我市还在医疗救助中推行“一站式”服务,救助对象在住院付费时,可由医院直接扣除医疗救助部分的费用,患者只需支付其余部分,从而减轻了经济压力,确保有病能及时治疗。我市还出台了《绵阳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我市医疗救助对象在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或补充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后,再减去民政医疗救助等其他方式救助金额,一年内对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的剩余医疗费用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按自付费用的20%—30%给予医疗救助,全年累计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3.5万元。下一步,我市还将继续加大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参保参合力度,根据相关政策进一步开展大病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减轻患大病困难群众生活负担。(严印 记者 袁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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