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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新农合参合率99.98%,连续5年居全省首位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5-05-19  发稿编辑:韩春梅

5月18日,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2015年我市新农合参合人数达3846888人,参合率为99.98%,连续五年居全省首位。截至3月底,今年全市新农合累计补偿299.14万人次,其中住院补偿17.69万人次、门诊统筹补偿187.63万人次;基金补偿支出39826.54万元,基金使用率为26.55%,有效地缓解了农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市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当作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要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和新农合中心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落实报销政策,简化手续;强化监管,切实保障资金安全。

在实际操作中,卫生主管部门加大监管考核力度。要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把住院指征,严禁将不符合住院指征的病人纳入住院治疗。患者住院期间,必须实时上传费用信息,出院时及时办理结算、正确核算补偿兑付。加大监管力度,要求新农合中心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定点医疗机构履行监督职能,如果发现定点医疗机构有不规范的医疗服务行为,及时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要求新农合中心通过外伤公示、电话回访、入户调查等方式,对参合病人就诊、补偿进行核查。对在市外医院和省外医院就诊,费用达1万元以上的病例,要求实行电话或信函核实制度,保障基金安全,杜绝基金被骗现象发生。

我市不断优化补偿方案,落实重大疾病补偿政策,并根据基金使用情况,适时优化诊疗范围。目前,我市对白血病、终末期肾病患者和0-14周岁患先心病参合儿童,新农合基金按其住院医疗费的70%进行补偿;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农村居民重大疾病,按照《四川省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我市还认真落实医改政策,将国家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并提高5%给予补偿。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一般诊疗费全额纳入新农合补偿,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零加成后,门诊诊查费新增部分全额由新农合基金支付,调高的住院诊查费、护理费全部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进行补偿,有效缓解了参合农民因患慢性病造成的经济负担。

此外,我市居民健康卡与新农合有效对接整合后,已实现的功能包括:一般诊疗费直接减免、门诊补偿即时结算、住院补偿预缴及就诊信息跨机构查询等,后期还将陆续实现银行代付新农合补偿费用、村卫生站启用居民健康卡、新农合筹资代扣、个人金融支付和公共卫生管理等功能,充分利用居民健康卡与新农合的有机结合的优势,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

 ( 安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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