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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司法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4-04-22  发稿编辑:韩春梅

 

4月18日上午,我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学习《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

《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七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面所有制经济,是国家经济的主导力量。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务员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行政许可法》第六条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第四十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学习后大家进行了讨论。认为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是一致的,法律规定的原则事项和党的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一脉相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既是共产党的宗旨也是《公务员法》的明文规定。我们应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决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依法行政。踏踏实实走群众路线,真心真意为人民服务。

                             北川羌族自治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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