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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法院节前集中时间力量为农民工维权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4-01-26  发稿编辑:韩春梅

 

年末岁尾,大量农民工工资案件涌入法院,为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确保农民工尽快拿到工资,过上一个富裕祥和的春节。平武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四项措施开展维权工作,及时有效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目前已成功化解5批近百人农民工工资案件,涉诉金额达70余万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案件专案组,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院长具体抓,定责任包案到人;及时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排查活动,对工程建设领域案件实行重点排查;开展“清欠农民工工资月”活动,对案件实行专项督办,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适用保全措施,力争短时间内迅速化解纠纷。

二是诉讼服务全面指导。以方便诉讼为重点,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设办理农民工案件绿色专门通道,为维权农民工提供及时全面的诉讼指导;在立案审查阶段,及时办理立案审批手续,注重讲解举证要求和法律规定,引导农民工采取合法有利的诉求方式,避免矛盾升级;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一律不预收诉讼费用,减少农民工维权成本,避免农民工合法权利得不到救济的情况发生;以有利执行为重点,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人提出的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申请要及时受理、认真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迅速采取适当的保全措施,以保证生效判决的执行。

三是联动合作协调化解。以案结事了为重点,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工作原则,加强与当地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共同研究处理办法,使绝大部分争议通过调解途径解决。加强与劳动保障、公安、建设以及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的沟通联动,形成农民工维权的联动机制和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工作合力,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坚持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

四是快捷审理及时执行。强调“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积极适用小额速裁制度,努力降低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法官接受案件后,一律在7日内审结;及时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努力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及时督促用工单位及个人自觉履行给付劳务费的义务;加大优先执行力度,加快执行进程,让劳动者及时获得劳动报酬,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力争在农民工春节放假回乡前执行到位。(作  者:唐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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