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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县司法局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助推“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活动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4-01-08  发稿编辑:韩春梅

 

自“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活动开展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上狠下功夫,建章立制是根本保障,是使此项活动长期坚持并能取得实效的最有效的保障手段,结合我局实际,着力于建立和完善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

一是完善了我局《车辆管理制度》,明确了车辆的使用和调度、车辆保养维修等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安排,对公车私用、酒后驾车、违章驾车、疲劳驾车、开“英雄车、霸王车”等不文明驾车行为重点问题都一一作出了明确的禁止规定,驾驶员要随时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车辆也要随时保持整洁,车况良好,确保出行安全。

二是完善了我局《上班及值班制度》,明确了上班时间各项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早九晚五的作息时间,在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中午不饮酒,上班不迟到、早退和旷工,一经发现将将扣发绩效工资10元至100元不等的处分,对待前来办事的人员要耐心细致,不得出现“冷、硬、横、推”现象。制度中同时明确了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值班,严格实行值班登记、正常交接换班手续及值班安全保卫等相关内容。

三是完善了我局《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我局的固定国有资产实行分类保管,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建立台账、卡片,做到帐、卡、物相符,如有人员调动或国有资产的使用人发生变化,都实行领导报批同意后使用人签字确认,如有损毁或遗失,将照价赔偿。同时在财务管理上实行严格的财经管理制度,开支实行层层审批制度,若有开支应先经局长同意后,再由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字,再由分管领导审签,最后由局长审签批准后方可报销。

四是完善了我局的《首问负责制》,明确了首问责任人不得有对来访(来电)人员置之不理、敷衍推诿;不一次性告知办事程序、要求及所需材料;属于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该办不办或有意刁难、设置障碍、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不属于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引办、不解释、不提供便利条件等不良行为。

五是完善了我局的《限时办结制》,明确了限时办结的时限以工作日计算,其办理时限从收到相关文件、材料或指令的次日起计算。文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按规定一次性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补正文件、材料,其办理时限从收到补正文件、材料的次日起计算等。我局实行AB岗工作制,工作人员要相互补位,确保工作事项按时办结。

六是完善了我局的《责任追究制》,明确了若有不按照局首问负责制的规定办事,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不按照局限时办结制的规定办事,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对重大或紧急事项,不按规定及时请示、上报并妥善处置的等等不良现象,应当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七是完善了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明确了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哪些行为可以为,哪些行为不能为,违反了规定将受到何种处罚,在如何预防腐败等方面都作出了系统而具体的规定。

通过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在全局上下广泛宣传和学习,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查,确保了“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活动取得实效,并可以长期以往地坚持下去。(夏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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