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民主建设进程的加快,涉执信访呈不断上升趋势,平武法院高度重视,以全市法院开展“无到省进京涉执信访案件先进法院”创建活动为契机,针对执行案件所涉社会矛盾复杂的现状,牢固树立“涉执信访无小事”的理念,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努力化解涉执信访案件。
该院的具体做法是,一是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各承办部门和承办人根据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言行举止、情绪和以往诉讼行为表现等情况,进行案件信访评估,对于存在信访苗头的案件,承办人、合议庭在提出处理意见和评议案件时,就案件信访等级和应对措施、化解方案等提出意见,并积极开展化解工作。承办部门应当努力在本部门办理阶段化解存在的信访苗头,不能不经化解就向下一承办部门移交。确实无法彻底化解的,在向下一承办部门移送时,明确提示并提出预防、化解建议,尽量减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的信访风险;二是加大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在执行过程中,进一步规范执行程序,落实执行公开,积极运用执行听证、执行情况告知等措施,建立执行积案台账,科学制定执行方案,主动向申请人告知执行进展情况确保执行过程让当事人明明白白。同时,强化了执行风险告知,特别是对存在信访苗头或重复信访的申请人或被执行人实行上门服务,主动向其释法答疑;三是建立涉执信访案件周、月通报制度。以排查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为切入点,执行局每周召开一次讨论会,讨论案件执行进展和疑难问题的处理情况,确定执行方案和执行措施,加大涉诉信访预防及排查、处置力度,真正将涉诉信访案件消除在萌芽。四是强化信访处置联动机制。积极加强与党委、人大和政府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充分发挥联动机制在化解涉执信访工作中的作用。
(伍元斌 蒋 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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