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多种类型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要求
●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
●改企业年检制度为年度报告制度
●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
10月25日,国务院召开常委会议,研究部署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此次改革,意在放宽市场主体准入,创新政府监管方式,促进小微企业,特别是创新企业更好更快发展,既延续了本届政府一贯坚持的转变政府职能要求,也提出了通过改革激发生产力,尤其是新兴生产力的新要求,体现了诸多亮点。
简政放权 激发新兴生产力
会议指出,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简政放权,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小微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成长,推动新兴生产力发展。会议明确:
——一举取消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注册登记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
——按照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由地方政府具体规定。
——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降低开办公司成本。在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实行由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对缴纳出资情况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制度。
“创业成本过高,往往成为小微企业创业或科技创新型企业的绊脚石。”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王光进认为,此次改革从多方面放宽了注册资本条件,有利于降低企业注册门槛,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过去用行政手段划定注册资本最低限度,存在的问题不少。”王光进说,比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不利于激发创业特别是大学生创业和小微创新科技企业发展,而部分公司为达到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也存在虚假投资。“此次改革取消了限额,让公司根据自身实力来登记,有多大实力做多大生意,其实是把选择权交给了市场主体,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特别有利于一些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的发展。”
王光进认为,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将最大程度降低企业资本运营成本。“过去公司在注册时就要将注册资本全部缴纳,成立之初存在一定的资金闲置,特别是对于一些注册资本要求高的企业,资金闲置的成本更高。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公司可以自主决定缴纳时间和期限,对于企业节约闲置资本,合理利用流动资金具有重要意义。”
宽进严管 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对于创业者来说,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意味着创业“门槛”的降低。但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看来,“宽进”的同时更要“严管”。“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而言不是监管职责的弱化,而是对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会议也明确:
——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使企业相关信息透明化。建立公平规范的抽查制度,克服检查的随意性,提高政府管理的公平性和效能。
——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注重运用信息公示和共享等手段,将企业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资质资格等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公示。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将有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的“黑名录”,向社会公布,使其“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王光进表示,“注册资本登记的重点在于向社会公示,但过去查询公司注册资本信息尚存在一定困难。”而上述措施对推进企业诚信建设意义重大。“让该进来的公司都能轻松注册,然后将注册信息透明化,企业失信将上‘黑名单’,宽进严管的管理方式将倒逼企业加强自律,形成诚信经营的市场秩序。” (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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