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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10月10日推出国债预发行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09-29  发稿编辑:景秀丽

为规范国债预发行交易、登记、存管和结算等业务,促进国债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交所昨日在其官网发布了《国债预发行(试点)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并将于10月10日推出国债预发行。

根据《办法》,国债预发行交易采用竞价交易方式,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5:00为连续竞价时间。

为确保国债预发行交易风险可控,《国债预发行办法》中将国债预发行交易的参与者限定为两类投资者:一是可参与上交所债券交易的证券公司、银行、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二是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其他专业投资者。同时,《国债预发行办法》规定只有国债承销团成员可以在国债预发行交易中净卖出,一般专业投资者不能净卖出,也就是只能先买入再卖出。此外,国债预发行交易申报须为1000手(100万元面值)或其整数倍,起点门槛较高,也是为了确保参与者具有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

在投资者适当性之外,国债预发行业务还引入以下措施,确保风险处于可承受范围:一是引入价格区间控制,采用价格申报的,交易价格不能超过该期国债理论估值上下3元;采用收益率申报的,收益率不能超过该期限国债到期收益率上下75个BP,可防范国债预发行交易大幅偏离合理基准。二是限定市场规模上限。三是实行保证金制度。中国结算以证券账户为核算单位,按累计单边头寸和平仓头寸向参与人收取履约保证金和价差保证金,试点期间履约保证金比例暂定为10%,用于防范到期履约风险。四是充分的信息披露。国债预发行交易期间,上交所每日末及时披露全市场国债预发行交易净卖出状况,便于市场参与者自行进行风险控制。(中国经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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