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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外投资增幅强劲 引导政策如何做加减法?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08-26  发稿编辑:景秀丽

随着国内经济逐步转型,以及我国外储保值增值的压力逐渐加大,企业“走出去”的好处和必要性日益凸显。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7月,我国境内投资者对外直接投资同比增长20%。尽管增幅显著,但在不少业内专家看来,政策在如何更好地引导、支持、服务企业“出海”方面仍有改进余地,这也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的活力和转型成功与否。

对外投资延续高增长态势

商务部23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7月,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56个国家和地区的3275家境外企业进行了直接投资,累计实现非金融类直接投资506亿美元,同比增长20%。

数据显示,1-7月,我国内地对中国香港、东盟、欧盟、澳大利亚、美国、俄罗斯、日本七个主要经济体的投资达到357亿美元,占同期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71%,同比增长76%。其中,对美国、澳大利亚、欧盟、东盟、俄罗斯的投资分别实现了278%、78%、74%、33%和21%的高速增长。

据商务部介绍,有近九成的投资流向了商务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和制造业五大门类,而对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的投资更是成倍高速增长。

在多数业内人士看来,中国经济增速减缓正在促使各公司寻找海外发展的机会,以提振营收业绩。

相关政策宜适当做加减法

在多位业内人士和专家学者看来,若要为国内企业对外投资铺平发展的道路,在政策方面,依然需要有针对性地做“加法”和“减法”。

一方面,应该在投资和融资平台的建设上做“加法”。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咨询研究部副部长王军建议,“可由国资委尽快成立一家类似中投的公司来充当投资平台,从央企或大型国企的海外投资计划中筛选合适的项目,直接将外汇储备作为资本金注入从而获得股权。该笔外汇形式注入的资本金必须定向投入到海外投资项目中去,不允许在国内结汇。”

与此同时,还需搭建为中小民营企业“走出去”提供融资的平台。国家外汇管理局可以与商业银行签订专项外汇存款协议,借给商业银行一定规模外汇专项资金。由这些商业银行向产业升级中的中小企业提供美元贷款,支持其“走出去”进行投资并购、开发资源、购买技术等行为。

另外,在税收方面则要做减法。上海市商务委外经贸处副处长孔福安表示,在税务政策上可实行境外投资纳税优惠,主要包括所得税方面的优惠和关税优惠,通过税收减免、税收抵免、税收延付、亏损退回以及附加价值征税制等来实现;建立海外投资亏损准备金制度,将特定海外工程经营管理费用的7%或部分大规模经济合资事业投资的25%计入准备金,享受免税待遇,若投资受损,则可从准备金中得到补偿;建立海外投资延迟纳税制度,即对公司未汇回的国外投资收入不予征税。(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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