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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运行一周年 儿童家具仍存隐患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08-06  发稿编辑:景秀丽

四川经济日报讯 (实习记者 廖凯华) 8月1日,《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下称新国标)正式运行一周年,新国标是我国首部儿童家具强制性标准,重点对儿童家具的结构和环保性做出了严格规定,对消费者选择儿童家具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正式运行一周年后,成都市儿童家具市场执行新国标的情况如何?近日,记者在走访成都市的几家大型家具城发现,部分儿童家具仍存在安全隐患。

部分家具设计存在缺陷

在某大型家具城四楼,国内多个儿童家具品牌都集中于此。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有些床、书桌、衣柜的边角和门角没有进行圆滑处理,售货员解释道“小孩儿要是爱动,再怎么设计也会碰到”。而对于衣柜没有通气孔的问题,某品牌售货员表示,工人上门安装时,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决定。此外,大部分儿童家具都没有在显著位置标明警示语,如“注意”、“警告”等。对此售货员表示,材质较软,不会对孩子有大的伤害。

根据新国标规定,儿童家具不应有危险锐利边缘及危险锐利尖端,棱角及边缘部位应经倒圆或倒角处理。产品离地面高度1600mm以下位置的可接触危险外角应进行倒圆处理,且倒圆半径不小于10mm,或倒圆弧长不小于15mm。

为防止孩子进入家具内部玩耍造成窒息,新国标规定儿童家具产品封闭的连续空间大于0.03平方米,内部尺寸均大于等于150毫米,应设单个开口面积为650平方毫米,距离至少150毫米的两个不受阻碍的通风开口,或设一个与两个650平方毫米等效面积的通风开口,并且门不能装有自动锁定装置,开启力要小。同时,新国标规定产品有折叠或调整装置,应标识“警告!小心夹伤”的警示语,对有升降气动杆的转椅,应标识“危险!请勿频繁升降玩耍”的警示语。

商家模糊家具适用年龄

在某品牌店里,对于适用年龄问题,一名销售指着一套白色系列的儿童家具说“有些年轻人,喜欢这个款式和颜色的,都买下来结婚用”。这个问题不止一家商铺存在,几乎所有的商家都模糊了家具的适用年龄。有的说0到30岁,有的说3到25岁。新国标中明确规定儿童家具的适用年龄为3到14岁。对此,某品牌销售解释说“我们是少年家具,适用范围要广一些”,而在其选购指南封面上印着“儿童家具”四个字。

商家们都表示自己的产品符合新国标,而对于消费者关于新标准具体的问题,有的销售则含糊其辞,有的则表示不太清楚。与此同时,各大品牌的产品上架时间大多是一年以前的,而一年前新国标还未颁布。

消费者对新国标了解甚少

在某品牌的商铺,一位30多岁的母亲准备为自己5岁的儿子选购一个衣柜。她先是闻了闻衣柜的气味,再打开衣柜内部,查看其内部结构是否能容纳较多的衣物。“甲醛不能超标、耐用、款式新就是我选择的标准。”这位母亲边选购边解释说。对于新国标,这位母亲表示没有关注。

有关专家表示,消费者在选购儿童家具时大多是以自己的方式进行选购,对新国标中的内容了解甚少。对此,专家表示消费者选购儿童家具时要注意,首选有关机构认证合格的产品。其次,注意家具边缘锐利物和突出物的圆滑处理。再次,尽量不要选颜色鲜艳的家具,颜色鲜艳的油漆,铅的含量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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