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关于加强和完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项目建设部门必须充分利用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开展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国家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部门专网。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指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国家基础信息资源库、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基础设施、重点业务信息系统、政府数据中心以及电子政务相关支撑体系等使用中央财政性资金建设的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
意见要求,项目建设部门应根据业务需求,将涉及国家秘密的机密级及以下的业务系统部署在国家电子政务内网上,将非涉及国家秘密的业务信息系统部署在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上。现有部门专网承载的涉及国家秘密的业务信息系统和非涉及国家秘密的业务信息系统要分别逐步迁移到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和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上来。国家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部门专网。(中国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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