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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


游仙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有了“三保险”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12-07  发稿编辑:景秀丽

 

“现在生病除了新农合报销,民政局还给医疗救助,心里觉得踏实多了。”今年74岁的童大琼是游仙享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第一批群众。身患冠心病的她花去医疗费86000余元,除去新农合报销的和自费部分,剩余部分按照40%报销比例救助了21847元。今年,游仙区被省民政厅确立为全省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县区,截至目前,这项政府重大疾病救助制度已为315名游仙困难群众“雪中送炭”,救助金额达到151万元。

据了解,游仙区开展救助试点后,将辖区内患重特大疾病的城镇(三无)、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收入家庭中重病或重残及70周岁以上老年人、因突发事件医疗费用支出数额较大造成特殊困难的其他低收入家庭成员,列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重点对象,经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报销后,对符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范围的,再按一定比例进行救助。救助标准则采取区别对待、分类施救的办法,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通过医保、新农合报销、医疗救助后,余额在3万元以上的,由原来的最高可救助9500元增加到5万元。

为了让救助资金发挥出更大的效益,游仙还采取财政安排专项救助基金和慈善总会筹集医疗救助款项相结合等方式,建立完善多元筹资机制,多方筹集医疗救助资金。游仙区民政局设立了特殊病种或特殊人群医疗救助专项资金,由区慈善总会安排一定资金作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专项资金的补充费用,除开展以“免费治疗先心病儿童”、“残疾人康复训练”等为载体的慈善助医活动外,对患大病的困难家庭,经城乡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后,仍很困难的实施救助,最高可救助1万元。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对象,因患大病确实筹不到第一笔医药费的,实施预先救助,最高可救助5000元。

通过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目前,游仙的医疗救助模式已逐渐从最初的大病医疗救助向基本医疗与“大病风险”相融合的综合医疗救助模式转变,基本实现了基本医保与大病救助,大病救助与民政救助的无缝对接,形成了由民政救助、医保补偿和大病医疗救助组成的“三保险”救助体系,把政府意愿与社会力量有机结合,有效缓解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陈莹莹 张艳艳 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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