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日报讯(记者 闫新宇)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在建设施工领域建立欠薪处理责任制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加强预防和治理建设施工领域工资拖欠问题,由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责任。
通知要求,建设施工领域项目主管部门要督促所管项目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劳务用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信息公示制度、工资支付“一卡通”等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加强对建筑市场的清理整顿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违法发包分包、拖欠工资工程款等行为;构建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信用信息系统,将企业欠薪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信用信息,推动建设施工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同时,对建设施工领域欠薪处理工作不力、监管和处理责任不落实,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按照规定对有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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