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的阳光清晨,一轮橘红色的阳光从地平线上升起,给笼罩在氤氲迷雾的大地涂摸上了一层霞光。虽是冬天,乐至大地热闹非凡,浓重的《水土保持法》集中宣传活动拉开帷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修订,省人大常会于2012年9月21日审议通过,从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乐至县开展声势浩大的《水土保持法》集中宣传活动。
11月30日,乐至县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宣传车开道,高音喇叭全文播放《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4人抬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宣传贯彻四川省<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硕大的2条宣传横幅标语紧跟,推车上的大鼓声震九天,100多数位腰鼓队、花环队翩翩起舞,节奏整齐、步调一致,充满生机和活力。长长的游行队走向大街小巷,大力宣传《水土流失,危害当代,贻患子孙》、《保持水土,利在当代,功在千秋》、《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秀美家园》内容。再配以《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宣传车压阵,气势磅礴。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出去宣传车2台,及时赴天池、童家等乡镇巡回宣传,引来围观群众的阵阵掌声和欢呼声。县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国土局等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单位在县城区繁华街道,设立咨询点、散发宣传资料材料200000余份。城乡主要路段、开发建设项目工地、公路两旁和机关、楼院集中区及水土流失治理区书写、张贴、悬挂、《水土流失是中国的头号环境问题》、《水土保持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依法保护水土资源,共建美丽生态乐至》、《建设项目必须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建设项目水保方案未批准不得开工建设》宣传标语20余条。水利职工纷纷通过手机短信告诉亲友们《水土流失是中国的头号环境问题》、《建设项目必须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县电视台跟踪报道,宣传先进典型。
乐至县的这次宣传活动,在宣传水土保持法的基础上,大力宣传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坡耕地、饮用水源保护地、清洁小流域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促进生态系统自然修复和开发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及“三同时”制度,建设生态家园建设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和主要成效。通过此次宣传,对加快建设民富县强、生态优良、和谐幸福、全面小康新乐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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