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位学者联名向国务院和教育部门提交了有关异地高考的建议方案,呼吁异地高考应以3年或4年连续学籍为主要条件,不应在父母社保年限等问题上设置过高“门槛”。
相关消息在微博等网络平台上引发海量讨论。一些进城务工人员表示,他们最担心的也是异地高考的 “门槛”会不会太高。专家认为,异地高考势在必行,但一步到位不具可操作性,需多部门联合求解,循序渐进。
专家呼吁放宽异地高考“门槛”
10月8日,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北大法学院教授张千帆等30位专家学者联名,向国务院、教育部以及北上广的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了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建议方案》(以下简称“建议方案”)。目前,上海市教委表示已收到该建议方案,会统筹考虑其中的提议。
张千帆认为,此前国务院关于异地高考的相关意见通知,对随迁子女的认定条件、父母条件等作出了大致规定。但异地高考的有关资格认定,应该紧紧围绕随迁子女在当地考试和录取的需要,对进城务工人员的资格认定应当和随迁子女就学年限基本接轨,而不应显著高于随迁子女的就学年限要求。
建议方案呼吁:对于一般省市,随迁子女在父母经常居住地接受完整的高中教育,至高中毕业有3年以上连续就学记录的,即可以在当地参加高考和录取。对于京沪等进城务工人口比较集中的地区,可以考虑随迁子女至高中毕业有连续4年以上就学记录,即可在经常居住地参加高考和录取。
许多网民们对上述观点表示赞赏,也有不少人觉得似乎太“理想主义”。如网民“掌柜不掌勺”说:“按这个建议方案,其实就是把门槛放在随迁子女初三入学,对家长几乎无限制。那么,如果不系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管理问题,高考移民很难避免。”
社保证明会否成为“拦路虎”?
张千帆等人在建议方案中还提出:社会保险证明不应独立作为随迁子女升学考试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因为全民社保只是近年来才在全国逐步推行,各地社保普遍存在不能相互衔接的现象,不能以此理由拒绝随迁子女高考。”
张千帆说,为了体现进城务工人员对当地的贡献,纳税记录是否更适当?为了体现长期在当地工作和居住的意向,是否可以只要社保证明,不要参保年限?
父母缴纳社保的证明作为随迁子女参加异地高考的必要条件,是许多进城务工人员最担心的问题。已经在广州生活了14年的川籍进城务工人员王庆金说:“稳定的工作、收入、住所,这些方面只要要求不是太高,我都可以做到。但社保这块就比较欠缺。我是做小生意的,没有单位给我缴纳社会保险。”
许多网民希望,缴纳社保不会成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异地高考的 “拦路虎”,否则是变相对进城务工行业三六九等分。如网民“黑土雨”说:“如果要缴社保才能让孩子参加异地高考,以后还有多少务工人员肯去做没有社保的工作?”
循序渐进,多部门联合求解
异地高考方案呼之欲出,北上广等地教育部门均表示“压力山大”但决不退缩,年底会相继公布具体方案。然而,网民仍然要问:从公布方案到投入实施,到底还有多少路要走?
张千帆等人在建议方案中希望,各省市均应在全国大多数省份出台2013年高考报名方案之前制定异地高考方案,并明确规定自2013年起开始执行。“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对2013年升学的随迁子女造成不必要的焦虑,让他们安心成长、学习和准备考试。”更多专家认为,解决异地高考的问题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必须有一个多部门联合的立体式解决方案,需要中央、地方、民间等多个层面共同发力才能实现突破。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指出:异地高考问题的解决要与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可探索建立“高水平大学联考(或统一学业水平测试)+高校自主招生”高考模式;实行高职院校“注册入学、申请入学”的录取制度,淡化最终消除考生的户籍限制。并采取公开征求意见、论证的方式,以使异地高考的具体方案更完善,更具可操作性,这是关键性突破口。(四川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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