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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下发通知要求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09-29  发稿编辑:景秀丽

 

四川经济日报讯 (记者 闫新宇)   昨日,省政府网站公布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好转的通知》。

《通知》指出,最近,我省接连发生沪蓉高速南广段“8·2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攀枝花肖家湾“8·29”特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和几起较大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充分暴露出行政监管上存在许多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此,《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于事故责任追究,《通知》要求,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厉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对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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