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日报讯(记者 黄欢) 今年10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启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发放工作。
记者近日在全省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新闻通报会上了解到,为控制和削减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包含省内登记注册的机动车以及长期在我省范围内使用、未取得省外环保合格标志的外省籍车辆都需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据介绍, 目前我省机动车保有量现已突破1000万辆,年均增长幅度超过了20%。考虑到我省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与机动车保有量情况各不相同,届时将由各市(州)当地相关部门与物价部门协调出台满足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机动车排气检验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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