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  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关于我们


市招办:携带手机进考场属作弊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06-06  发稿编辑:景秀丽

 

一年一度的高考明(7)日开始,全市43233名考生将赶赴考场参加考试。市招办提醒考生,今年4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规定属于作弊的行为共14种。

据市招办负责人介绍,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各考点的主考会按照随机电子抽签的方式确定每一组监考员当堂监考的考场。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在每科考试前30分钟(语文科目考前35分钟)在本考场门前排队有秩序地接受安全检查,切忌拥挤、推搡;要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工作,橡皮等文具应去除包装;在检查过程中如安检设备报警,要自觉向监考员解释、出示相关金属物品,一般非考试物品必须存放在“非考试物品暂放处”;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安全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须有高考体检医院出具的证明;对拒不配合检查的考生,监考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考场。除2B铅笔、0.5毫米的黑色墨迹签字笔、尺子、圆规、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手表计时器等不得带入考场。考生不得着校服、制服参加考试,尽量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和饰品。

同时,该负责人还提醒考生,今年4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规定属于作弊行为的共14种,考试作弊行为认定更严,其中有的变化值得考生注意,避免在考试中“无意识地作弊”。如在以前规定“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属于作弊,新规则把“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认定为作弊。即是说,不管使用与否,只要携带手机之类的违禁品入场就构成作弊。今年还特别规定,“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也认定为作弊,与去年相比,第一次增加了“加分资格造假”。另外,今年也特别说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行为的”属于作弊之列。今年对作弊行为认定之严,应当引起考生的高度注意,千万不要擅闯“禁区”。

同时,今年高考仍然实行网上评卷,而条形码作为识别考生信息的主要依据,考生应保持条形码的整洁和完整,严禁在条形码上写画;若考生发现条形码有损坏、错贴,要立即报告监考员,切勿作任何处理;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得折叠,不得撕破。(王建修 邓娟)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