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民政部门依法开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落实“主动救助、教育矫治、回归安置、源头预防”四项政策措施,以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社区救助管理宣传劝导点、流动救助车为平台,不断完善集救助、预防、教育、培训、安置功能于一体的救助网络。今年1—5月,全市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87人次,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我市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多形式、多途径的救助服务。通过灾后恢复重建,目前已建成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6个。按照等级创建标准,设置和规划了宿舍、食堂、医疗室、康复室、心理辅导室、图书室、学习室等功能用房和活动场所。市救助管理站(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还投入100余万元,购买了电脑、电视、教学器材等设备和桌椅,较好地满足了受助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和学习需求。
我市还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以“保护儿童、告别流浪”为主题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中,各级民政部门加强街头救助,协助配合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做好街头管理和解救工作;及时接收公安机关解救、护送来救助站的未成年人并做好救助服务,实行人性化、亲情化服务,保障其基本生活;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及时查找流浪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帮助其回归家庭、告别流浪。
我市还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市救助管理站通过与绵阳师范学院合作,组织专业志愿者对受助的流浪未成年人开展品行矫正、心理辅导、康复训练等服务,积极帮助他们回归家庭、回归社会。对长期反复流浪的未成年人,进行“一对一”帮扶,为其送去书籍和学习用品,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和社区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努力让这些重归家庭的孩子不再出外流浪。(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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