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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迎检“省级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06-03  发稿编辑:景秀丽

 

去年,绵阳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今日,绵阳市创建省级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迎检动员会上又提出新目标,绵阳要结合“五五”普法经验,构建“抓普法、保稳定、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全力抓好 “六五”普法,争创“省级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

“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是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具体举措,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的重要载体,对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城市依法管理,提升绵阳形象和城市核心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兴春表示,市级各责任牵头和参与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做好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各地各部门要按时限和程序完成创建的自查、申报、推荐和迎检工作。

市司法局局长、法建办主任刘伟在安排部署省级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时指出,省级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是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的资格条件,是取得资格的“门票”。省级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命名关系到绵阳的荣誉,对于绵阳招商引资、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的法治环境将产生重大的社会影响。所以,各地、各部门对迎检工作不能有丝毫懈怠,必须全力地、扎实地做好“六五”普法和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的各项工作。

据了解,2009年绵阳市正式启动法治创建工作,2010年,“五五”普法实被国家表彰为全国普法先进城市,2012年3月26日,在绵阳市召开的“六五”普法暨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电视电话会上,118个法治城市创建示范单位得到命名确认。(曾云 廖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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